快訊/石碇災害搶救標案爆洩密 技士收押、前區長李浩榕15萬交保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緊急搶修標案圍標貪污收賄案,區長李浩榕。(圖/記者劉昌松攝)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前區長李浩榕(左)。(圖/記者劉昌松攝)

23:44更新:新增一人交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前區長李浩榕於任內辦理因應天災搶修的開口合約招標程序時,涉與區公所技士黃志仁接受飲宴招待、饋贈等賄賂,洩漏底價等標案祕密給特定廠商、助廠商圍標,台北地檢署昨(25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漏夜訊問後,今晨認定李浩榕、黃志仁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嫌,連同包商高盛公司負責人李植慶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北院深夜裁定石碇區公所技士黃志仁羈押禁見,石碇區公所前區長李浩榕交保15萬元,1人仍在開庭調查。

▲▼台北地檢署25日指揮調查局約談新北市石碇區公所貪污案包商高盛公司負責人李植慶(左)。(圖/記者劉昌松攝)

▲台北地檢署25日指揮調查局約談新北市石碇區公所貪污案包商高盛公司負責人李植慶(前左)。(圖/記者劉昌松攝)

據悉,本案被舞弊的標案為石碇區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工程,原意是因應位處山區的石碇在颱風、豪雨時易出現土石流等災害,以預先招標的開口合約讓得標廠商於災害發生時,能立刻投入搶修復原,不料傳出官商勾結,以招待飲宴、送禮饋贈等方式洩漏標案底價,護航內定廠商搓湯圓圍標等弊端。

檢調專案小組蒐證後,發現2018年至今(2022年)共有5個年度的招標過程出現疑點,每年度預算金額各約1000萬元。北檢檢察官唐仲慶昨(25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兵分12路搜索約談,包括今年1月底剛卸任石碇區長的李浩榕、現任技士黃志仁、高盛負責人李植慶等14名被告到案,檢方另傳訊5位證人協助調查。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緊急搶修標案圍標貪污收賄案,技士黃志仁。(圖/記者劉昌松攝)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技士黃志仁。(圖/記者劉昌松攝)

檢方漏夜訊問,認定李浩榕、黃志仁與李植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圖利、《刑法》洩密、《政府採購法》詐術投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今晨陸續聲押禁見3人,其餘涉案被告各交保3萬元到20萬元不等,有3位證人訊後請回。

台北地院深夜裁定黃志仁羈押禁見,但讓石碇區公所前區長李浩榕以15萬元交保,禁止聯繫同案共犯、證人。北院認為,依李浩榕供述及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汙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但審酌本件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的金額為8萬5千元,且其他檢察官提出之被告收賄而洩漏工程秘密等聲押事實,關於收賄部分釋明仍然不足,再權衡比例原則,認為被告若附相當命令,禁止與共犯、證人聯繫,並提出相當保證金,則無羈押之必要,故命李浩榕以15萬元具保,禁止與證人、共犯聯繫。目前還有1人仍在開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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