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錢包送教官室反遭嗆告 台中男傻眼:想大聲靠X這什麼世道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網友抱怨,日前在某學校附近撿到錢包,幫忙送到教官室,結果21日收到警察來電通知,說對方要告他侵占,真的覺得很莫名其妙,「只想大聲靠X這什麼世道啦,以後看到什麼錢包在地上,我一律踢到水溝裡去。」其實,民眾若撿到遺失物有送交警局、場所管理機關,就代表沒有侵占的意圖,如果還是很擔心,撿到東西的當下可以拍照或錄影自保。

▲▼皮夾,錢包。(圖/資料照)

▲原PO聲稱撿到錢包卻遭失主反告。(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原PO在臉書「匿名3公社」發文表示,日前在一中街附近的學校撿到錢包,好心幫忙送到教官室,結果21日早上收到警察來電,說對方要提告侵占,可是他根本沒有碰過裡面的東西,居然莫名其妙挨告,「很明顯對方是有錢不見才會提告,但根本不是我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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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感嘆,這件事情真的讓他感到很挫折,「只能說現在不能當好人,做好事也會被告,提醒大家以後看到路上有錢包請絕對不要亂撿。只想大聲靠X這什麼世道啦,以後看到什麼錢包在地上,我一律踢到水溝裡去。」

文章公開之後引發網友熱議,有人和原PO一樣,曾經幫忙撿遺失物卻被反告或是挨罵,「我撿到東西送警局也是被告」、「自從在夜市撿到手機被人三字經問候後,再也不撿東西了」。不過,也有網友安慰原PO不用太過擔心,「我之前撿到,警察也叫我以後不要撿,他們看過很多失主來派出所沒有感謝,反告對方侵占,不過告不成,因為對方必須要舉證,自己的錢包就是有這麼多錢,只是這一來一往之間,讓人對人性失望。」

根據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資料顯示,民眾若是撿到遺失物沒有通知失主,或送交警局、場所管理單位,確實有可能觸法,但有送交警局、場所管理單位,就代表沒有侵占意圖,無法構成侵占遺失物罪;如果民眾還是很擔心,在撿到遺失物的當下,可以拍照或錄影自保,萬一沒時間跑警局,也可以先傳訊息告知朋友,表明自己有歸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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