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大學爆欠薪2個月 教部:3/9前發放「否則予以裁罰」

▲明道大學。(圖/翻攝學校網站)

▲明道大學積欠教職員2個月薪資,教育部要求3月9日前發放,否則將裁罰。(圖/翻攝學校網站)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去年9月被教育部退場審議委員會列為專輔學校的私立明道大學,去年底就傳出積欠教職員工薪資狀況,但截至2月底仍積欠2個月薪資,校內教職員也在今(3日)成立自救會,要求校方發放積欠兩個月薪資,教育部則表示,已在2月23日再度發函校方,在3月9日前確實發放12月起積欠薪資,否則將依教師待遇條例及私校法相關規定予以裁罰。

明道大學在去年9月被教育部私校退審會列為專輔學校,之後爆發欠薪爭議,明道教師在去年底就出面指控校方,去年11月份薪水未發放,儘管校方在今年農曆年前補發去年11月薪水,2月20日又勉強補發去年12月份薪資,但至今仍積欠今年1、2月份薪資,引發校內教職員工不滿,在今天成立自救會,首先就是要求校方發放積欠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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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教育部表示,明道大學在去年就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到今年5月31日,而欠薪部分,教育部去年12月接獲教師陳情未發放全校教職員11月薪資,經發函督導後,校方在今年1月17日補發11月薪資,教育部持續追蹤,並在2月23日再度發函,限期在3月9日前確實改善發放12月起積欠薪資,否則將依教師待遇條例及私校法相關規定予以裁罰。

至於稍早傳出明道大學預計三月中旬才會發放薪資,教育部則重申,已在2月23日發函,請明道大學在3月9日前確實補發111年12月起未依規定給付教師薪給,屆時教育部將審酌學校函復實際改善情形,並依教師待遇條例第23條規定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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