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幣4次「鵝娃娃卡洞口」!富老闆徒手拉出慘了 上訴二審下場曝

▲▼娃娃機,夾娃娃,娃娃機台,娃娃機店。(示意圖,非當事店、人/記者徐愷昕攝)

▲游男夾娃娃時,伸手將卡在機台洞口的娃娃拉出,挨告竊盜。(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年收破百萬元游姓老闆夾娃娃時,因娃娃身體一半卡在洞口,遂強行用手進入機台洞口將娃娃拉出,一審遭依竊盜罪判刑3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犯罪動機單純,損害非鉅,改判處10天拘役定讞。

判決書提到,游男2021年2月9日一早前往屏東縣新園鄉某夾娃娃機店,先後投擲4次零錢,夾取機台內價值新台幣約680元之「鵝娃娃」時,未料布偶脖子部分掉入取物洞口,身體仍在機台內,遂徒手伸入洞口將布偶頭部拉出,旋即開車離去。屏東縣東港分局接獲店家吳姓老闆報案後,調閱監視器查獲游男,依竊盜罪起訴。

游男應訊時,坦承的確用手伸入機台將鵝娃娃抓出,否認有竊盜之犯罪意圖,且他認定布偶身體夾到取物箱上擋板時就已經屬於自己。

屏東地院一審依竊盜罪,判處游男3月有期徒刑。游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法官審酌後認為鵝娃娃價值不高,且事後已歸還獲得吳男諒解,夾娃娃僅為取悅兒女,犯案動機單純,此前並無犯罪紀錄,改判處游男10天拘役,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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