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正宇被控涉貪二度獲不起訴 「我沒以職權跟任何人索取賄賂」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對工程會副主委顏久榮進行質詢。(圖/記者湯興漢攝)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捲入立委收賄案,因貪汙罪證不足,獲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高檢署發回續查,檢方認為趙正宇部分罪證不足,二度給予不起訴處分。對此,趙正宇透過聲明表示,感謝檢方明察秋毫,讓民眾知道他沒有以職權跟任何人索取賄賂。

目前趙正宇被起訴的罪名,僅有財產來源不明罪、違反《稅捐稽徵法》,已進入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其辦公室前主任林家騏則因涉嫌假借趙正宇名義向殯葬業者索取賄賂,另以詐欺罪偵辦中。

趙正宇13日下午發布聲明表示,這一段時間以來,心情一直相當沉重,感謝檢方明察秋毫,讓民眾知道他並沒有以職權跟任何人索取賄賂,至於仍在審理中的財產收入和稅捐部分,自己也已向法院交代清楚,靜候判決。

趙正宇也說,相信司法會如同今天一樣還他清白,「也想感謝所有支持、相信我的鄉親,是你們給了正宇堅持下來的力量。」

檢調偵辦太平洋流通公司負責人李恆隆為爭奪經營權,涉行賄朝野立委案,2020年7月31日搜索趙正宇位於桃園的住處,查獲920萬元現金,其中170萬元趙正宇無法交代來源,又涉收受殯葬業者賄款,協助關說變更陽明山國家公園禁止開發土地地目,因此傳喚趙正宇、林家騏到案說明。

檢方認為,趙正宇涉及陽明山國家公園土地案,因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僅有財產來源不明罪、違反《稅捐稽徵法》,目前進入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其辦公室前主任林家騏則因涉嫌假借趙正宇名義向殯葬業者索取賄賂,另以詐欺罪偵辦中。

高等檢察署則認為,扣除北檢以170萬元來源不明部分,起訴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剩下750萬元部分仍有疑點,因此發回北檢續查,不過檢方仍認為罪證不足,因此二度給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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