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起訴「佔中九子」戴耀廷等3人 涉違選舉條例

▲▼佔中九子之一的戴耀廷(左二)。(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佔中九子之一的戴耀廷(左二),今遭港府廉政公署起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香港廉政公署26日公布,正式起訴包括「佔中九子」戴耀廷在內的葉劍青、石守正三人,指控3人在2016年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在兩份報章刊登6個廣告,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廉政公署是在徵詢港府律政司法律意見後作出起訴。被告戴耀廷、葉劍青、石守正,同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名。

控罪指稱,3名被告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聯的情況下,通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雞蛋同盟)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元(港幣,下同),以用於在《明報》和《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

香港廉政公署調查表示,雞蛋同盟就該3個刊登於《明報》的廣告,支付約13萬元,《蘋果日報》刊登3個廣告付了約12萬元,相關廣告是由戴耀廷在選舉前,像選民介紹,建議投票予某些候選人的投票計畫,而葉劍青和石守正同為雞蛋同盟董事和該公司銀行帳戶的授權簽署人。

據港媒《明報》報導,接下來,3人將於本周五7月30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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