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養母虐死嬰遭求處死刑 肚破腸流加踹一腳:我不討厭孩子

▲▼張姓養母14日搭公務專車前往法院受審,民眾舉牌抗議,呼籲應判其死刑。(圖/達志影像)

▲張姓養母14日搭公務專車前往法院受審,民眾舉牌抗議,呼籲應判其死刑。(圖/達志影像)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年僅16個月大的女嬰鄭仁(정인,音譯)被領養不到一年,便慘遭居住首爾市陽川區的張姓養母從去年6月凌虐至10月,最後因腹部遭重擊,導致腸間膜、胰臟出血,背部出現嚴重損傷,頭蓋骨、肋骨、鎖骨等多處骨折而慘死,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檢方在結案審訊時向法官求處判張女死刑,同時求處安姓養父7年6個月徒刑。

根據《韓聯社》報導,首爾南部地方法院刑事13部於本月14日召開結案審訊,檢方認為從取得的物證來看,身為被告的張姓養母根本無心於關注孩童身心健康與安全,且持續性的暴力虐待導致女嬰鄭仁的健康惡化後,卻不讓其接受任何治療,因此求處張女死刑、限制其不得在兒童相關機構就業10年、配戴電子腳鐐30年、接受保護管束5年。

▲▼鄭仁原本活潑可愛,但被收養後,身上經常出現淤青和骨折。(圖/翻攝自韓網)

▲鄭仁原本活潑可愛,但被收養後,身上經常出現淤青和骨折。(圖/翻攝自韓網)

檢方表示,「從法醫學者、解剖專家提出的見解來看,即使鄭仁的腹部因嚴重的暴力行為損傷,但被告(張女)在鄭仁死亡當日依舊用腳狠踩其腹部,成為最致命的一擊,間接構成故意的殺人行為。被告身為母親,有義務擔負起孩童的健康和幸福,卻長期虐待被害者(鄭仁),最後鑄下殺人等違反人倫之犯罪。且被告依舊否認犯行、沒表現出懺悔的態度,望法官斟酌。」

而針對鄭人的養父、張女的丈夫安姓男子,檢方則求處判刑7年6個月,理由是身為張女枕邊人的安男,比起任何人更清楚妻子虐待養女的行徑,卻依然旁觀、且未採取任何措施,至今還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將虐兒行為的責任轉嫁給妻子張女。

▼鄭仁的張姓養母遭到羈押起訴。

據悉,張女遭到羈押起訴,而其丈夫安男則因坐視犯罪發生而遭到起訴。對此,張女在法庭最後證詞上供稱,「想好好養育子女的貪念轉化為執念,也因此讓孩子感到難受,對此我深感抱歉。但我發誓,我從來沒有持續厭惡孩子、或希望她出現任何差錯。」

報導指出,「鄭仁女嬰慘遭養母虐死案」將於5月14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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