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公尺溫泉池玩跳水!他頭朝下一躍「脖子咔擦」慘死 家屬怒告飯店

▲▼ 溫泉。(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 泡溫泉要注意安全。(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泡溫泉放鬆深受不少人歡迎,然而大陸魏姓男子與友人入住廣東廣州一間溫泉飯店時,因向友人的孩子示範如何跳水,不慎撞倒致頸椎骨折,送院後搶救後不幸死亡。死者家屬認為飯店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事後提出訢訟,不過日前遭廣州市增城區法院駁回。

綜合陸媒報導,魏男2018年9月與多名好友共7人入住廣州市增城區某溫泉飯店,房間前方有一個長約3公尺、寬約2公尺、水深0.6公尺的溫泉池,而房間內則有提示標明「請勿在泡池內嬉戲打鬧」。

▲▼溫泉,溫泉池,洗浴。(圖/視覺中國)

▲魏男因頭頂撞到硬物導致的頸椎骨折、頸部脊髓挫裂傷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示意圖/視覺中國)

當晚,大家在泡溫泉後休息時,魏男向李姓友人的孩子表示要示範如何跳水,同行的趙姓好友上前勸阻,但他們並沒有聽進去,魏男從溫泉池邊向池內縱身一躍,下秒撞傷頭部後死亡。

經鑑定,魏男因頭頂撞到硬物導致的頸椎骨折、頸部脊髓挫裂傷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死者家屬認為,飯店沒有關於泡溫泉的警示或提示,又指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是牆壁與溫泉池的設計不合理,魏男蹲下時,屁股碰到牆壁導致蹲立不穩而不慎落水,導致意外發生。

飯店則認為,魏男不聽勸阻,用「頭部朝下」的姿勢跳入溫泉池,是造成事故的主因;其次,房間內已擺放有禁止在溫泉池嬉戲打鬧的提示,而事故發生後,飯店也積極救助;飯店對住客身亡深表遺憾,但強調魏男之死與其無關,因此拒絕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最後認定,溫泉飯店已盡安全保障義務,對魏男在溫泉池跳水身亡不存在過錯,且無法認定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故駁回家屬訴訟請求。宣判後雙方未上訴,案件裁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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