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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大人」有證明! 花蓮學生集體初領身分證又開辦了

▲▼戶政事務所派員至各轄區公、私立國中受理年滿14歲之學生辦理初領國民身分證。(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戶政事務所派員至各轄區公、私立國中受理年滿14歲之學生辦理初領國民身分證。(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民政處為協助國中生初次申領身分證,主動規劃花蓮縣各戶政事務所自3月5日至3月26日派員至各轄區公、私立國中受理年滿14歲之學生辦理初領國民身分證,除了讓學生可以專心課業不用特地請假之外,也透過戶政事務所行動化服務免除奔波往返之苦,籲請家長、學校共同配合辦理。

民政處長江東成表示,依戶籍法規定,有戶籍國民年滿14歲者,應由本人親自初領身分證。為簡政便民,凡年滿14歲或應屆畢業生,只要備妥符合規格相片1張、規費50元、本人印章及學生證或戶口名簿影本,由戶政事務所至學校收件,待身分證製證完成,再由戶政同仁攜至學校,連同50元規費收據轉交同學完成身分證領取。

▲▼戶政事務所派員至各轄區公、私立國中受理年滿14歲之學生辦理初領國民身分證。(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國民身分證係個人身分之證明文件,學生初領到身分證時均感到興奮與好奇,覺得自己終於是大人、有身分的人了。江東成籲請學生拿到身分證後,能妥善保管,亦請家長能隨時提醒與檢視。倘發現國民身分證遺失,可由本人親自撥打1996內政部服務熱線或於上班時間電洽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並儘速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補發國民身分證,以免拾獲人有不良意圖非法使用,影響本身重大權益。

▲▼戶政事務所派員至各轄區公、私立國中受理年滿14歲之學生辦理初領國民身分證。(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初領到身分證的學生興奮又好奇,覺得自己終於是有身分的人了。

縣府民政處進一步說明,除了提供集體初次申領身分證件服務外,對於必須親自申請的案件,如補發身分證、印鑑登記、結婚登記等,若因年邁、行動不便或重大傷病不克親自申辦,戶政事務所也會派員到民眾住家或醫療院所提供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另外,全面換發新式數位識別證(NEW eID)將於109年10月份開始試辦,請大家關注縣府及各戶政事務所網站、FB的文宣,共同配合順利完成換發新式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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