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髮婦狠撞12歲非裔童 半小時後再撞14歲墨裔女害腦震盪

▲▼犯下多項罪刑的妮可·普爾·富蘭克林(Nicole Poole Franklin)。(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犯下多項罪刑的妮可·普爾·富蘭克林(Nicole Poole Franklin)。(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楊庭蒝/綜合報導

美國愛荷華州(State of Iowa)42歲的妮可·普爾·富蘭克林(Nicole Poole Franklin)日前犯下謀殺未遂,涉嫌開車衝撞行人後逃逸,以及對加油站員工使用種族歧視的字眼。檢察官約翰·薩科內 (John Sarcone)表示,謀殺未遂是B級重罪,因為涉及到仇恨犯罪(Hate crime),最高可以判處25年的有期徒刑。

根據USA TODAY報導,妮可在9日開車衝撞正走在人行道上的12歲的非洲裔孩童,接著不到30分鐘之後,又襲擊了正前往學校路上的14歲墨西哥裔女童納塔利婭·米蘭達(Natalia Miranda),最後前往加油站購買30美元(約台幣900元)的汽油時,用帶有種族歧視與誹謗的字眼,侮辱加油站的員工。

警方表示,根據目擊者證詞與監視器畫面調查後,確認犯罪的車輛與妮可所擁有的是同一輛。而米蘭達之所以會被妮可襲擊,是因為墨西哥人的身分,在被撞之後昏迷了40分鐘,才被送往醫院,全身多處擦傷還因此腦震盪。

警方發言人保羅·帕里塞克(Paul Parizek)表示,在看撞車襲擊事件和加油站的言語騷擾之後,充滿仇恨的動機就顯而易見。

薩科內也表示,根據愛荷華州的州法,仇恨犯罪會行為加重縱火、毆打、犯罪惡作劇和入侵等罪刑的判刑,但不適用於謀殺未遂。

目前妮可面臨2項謀殺未遂和1項仇恨犯罪的指控,正被羈押當中,交保金額為100萬美元(約台幣3000萬元),預計將於2020年2月3日出庭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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