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聯邦動保法案 虐待動物最重可判7年徒刑

▲PACT法案的共同發起人杜伊奇(左)與布坎南   ,為宣傳該法案,抱起一隻受虐的小狗貝利合影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PACT法案的共同發起人杜伊奇(左)與布坎南,為宣傳該法案,抱起一隻受虐的小狗貝利合影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眾議院周二(22日)一致通過《防止動物遭受殘忍及虐待行為法案》(The Preventing Animal Cruelty and Torture Act, 簡稱PACT Act),將虐待動物列為全國性聯邦罪行。任何人涉及輾壓、焚燒、溺死、窒息、刺穿或性侵動物,將面臨聯邦重罪指控,會遭到罰款甚至最高可被判7年徒刑。

該法案目前正等待參議院通過。 上述動物保護法案由民主黨籍眾議員杜伊奇(Ted Deutch)及共和黨籍的布坎南(Vern Buchanan)共同提出,得到跨黨派支持。

美國聯邦法律目前只明確禁止操縱動物格鬥,而且只有在犯罪者製作並出售描述實際虐待動物行為的影片時,才會被定罪。但PACT法案允許警方追究虐待動物者。因有聯邦司法管轄權,所以不受州法律約束。

杜伊奇表示,這次投票是兩黨合作、終結虐待和保護動物的重要里程碑;同時發出明確訊息:社會大眾不接受虐待動物。布坎南則指出,虐待無辜動物十分可恨,違者應該受到法律最大限度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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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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