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樣能參戰! 美法官裁決:徵兵只要男性是違憲

▲▼ 美國女兵在喬治亞州班寧堡(Ft. Benning)與男兵一同練習戰術。攝於2017年10月4日。(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 五角大廈已在2015年取消對女性從軍的限制。圖為美國女兵在喬治亞州班寧堡與男兵一同練習戰術。(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德州聯邦法官22日晚間裁決,美軍徵兵限男性的作法實屬違憲,不論男性、女性都一樣能參加戰鬥,如今討論女性是否適合從軍的時代已經過去。此一裁決是自1981年最高法院確立徵兵程序以來,對兵役局(Selective Service System)的最大法律衝擊。

今日美國報(USA TODAY)報導,此案由名為「全國男性聯盟」(National Coalition For Men)的男性維權組織以及2名認為全男性徵兵制不公平的男子所提出。但地區法官米勒(Gray Miller)認為,戰鬥角色技能視職位而定,甚至現今某些崗位由女性勝任的效果比男性來得更適合。

只不過,此一最新裁決僅為「宣示裁決」(Declaratory Judgment),而非禁制令,也意味著法院並沒有命令政府要如何改變,來讓相關制度變得符合憲法。

「沒錯,在某種程度上,這是屬於象徵性質的,但這確實也產生部分實質影響」,原告委託律師Marc Angelucci指出,「不是取消徵兵登記,就是要求女性來做和男性一樣的事。」

美國現階段實施全志願兵制,國人只要在年滿18歲時進行兵役登記即可,且自1988年起,未登記兵役者不會受罰,但無法獲得聯邦政府的福利以及無法成為政府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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