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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之爭 歐欣:龍崎掩埋場與鑿井相距1公里非0.4公里

▲台南地檢署2018年5月14日勘驗歐欣公司廠區內觀測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檢署2018年5月14日勘驗歐欣公司廠區內觀測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環團陳椒華老師2月16日上午邀請各界見證台南龍崎區牛埔里有地下水一事,由於該鑿井位置並非位於歐欣公司「龍崎無毒事業廢棄物處理中心」廠區內,且相距約有1公里並非環團所說400公尺,歐欣公司表示與該案並無關聯,對於廠區外部所做調查,沒有評論。

歐欣公司發言人賴莉婷表示,該案2003年環評及2010年環差報告以及水保計畫審查期間,皆經實地調查與現勘並鑽孔探測(水保計畫鑽探計28孔),最深鑽孔達50公尺,進行地下水觀測,惟依據觀測結論並不符合地下水文特性,並無實際之地下水,但歐欣公司仍納入做水土保持邊坡穩定之保守設計,實際上較真實狀況更為安全。廠區內並依環評承諾及相關法規,設置兩口地下水監測井,自2009年起每3個月進行一次環境監測現場調查至今,歷次調查均未在監測井中發現地下水,調查結果並定期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台南地檢署2018年5月14日勘驗歐欣公司廠區內觀測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賴莉婷指出,陳椒華老師於2018年5月14日曾隨台南地檢署進廠區內勘查監測井,見證井內並無地下水且井管確實開篩,陳老師也在現場簽名確認,正式做成司法上紀錄;隨後歐欣公司亦提送由地質技師簽證的地質鑽探報告(含地下水觀測及各鑽孔位置座標)及審查通過的水土保持計畫予台南地檢署參考。陳老師現在卻以廠區外的鑿井觀測結果,指涉、推論歐欣公司廠區內應有相同狀況,自行推翻自己已經在司法上承認的完備程序跟證明。

賴莉婷說,歐欣公司對此情形,因為不屬於廠區內的觀測行為,歐欣不予評論,但仍呼籲各界尊重技師專業、政府機關審查結果及司法證據,如有影射歐欣公司違法之情形,歐欣公司亦將收集證據,必要時採取相關法律行動。

此外,此案以處理事業廢棄物為主,不像一般生活垃圾會產生大量滲出水,除場內不會有滲出水之外,並將依環評審查結論要求,收集掩埋區內的雨水回收使用而不對外排放,達到「零排放」,因此對該區域的水文水質不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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