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時讓律師在場? 法務部:會曝露檢方下一步偵查

▲▼王炳忠就被搜索約談一案與律師陳麗玲赴北檢按鈴申告並轉赴高檢申請移轉管轄。(圖/記者李毓康攝)

王炳忠就被搜索約談一案赴北檢按鈴申告。(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人日前遭檢警以「違反國安法」的證人身份搜索、問話,引發不少質疑聲浪。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5日舉辦「如何落實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平正義與人權保障」公聽會。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出廢《國安法》的建議、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則提案,要求證人被搜索時可以有律師在場,不過,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認為,王炳忠是證人而非被告,本來就不需律師辯護,他還反問,王炳忠等人最後被無保請回,為何外界一再以為檢方要把王炳忠由證人轉被告?

公聽會中,不少律師及立委指出,疑檢察官長久以來利用《刑事訴訟法》的漏洞,先是以證人身份約談,之後再轉被告,應該要修法;高金素梅也指出,檢調搜索王炳忠就是根據「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這是一部在1945年、戒嚴時期界定的法律,解嚴後這個法應該要偕同戒嚴相關法令一起廢除。

另外,賴士葆則提案,應該直接廢《國安法》,畢竟《刑法》已有內亂外患罪即可;同時,他與吳志揚也提修法,要求證人被搜索時可有律師在場,改善王炳忠案的情況。

不過蔡碧仲直言,法務部並不贊成證人在可以讓律師在場陪同,因為證人不是被告,本來就不需要辯護,其他先進國家也沒規範搜查時要提供法律諮詢協助,台灣已有《證人保護法》,對證人的保護非常充分。他也反問,即使王炳忠直播了整個過程,但他既沒被暴力脅迫,也沒有被轉列被告,最後還無保請回,「為何外界還一再以為我們是要把他變成被告?」

至於檢警大動作搜索王炳忠等人,蔡碧仲表示,王炳忠當下有抗拒,且若提早24小時通知對方要搜索,「檢調機關到他的住所是還能搜到什麼?」同時,他也反對廢除《國安法》與「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法務部也在書面報告中表示,一旦賦予辯護人在偵查中的搜索、扣押在場權,將使辯護人在第一時間得以檢視、觀察搜索的重點,使辯護人得以預測檢察官下一步的偵查作為。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