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34砲友還硬上少女…法官判19歲強暴犯「婚前不得有性行為」

▲艾雷拉因為性侵14歲少女而被警方逮捕。(示意圖/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愛達荷州(State of Idaho)1名19歲男性強暴犯艾雷拉(Cody Duane Scott Herrera)性侵14歲少女,還在被捕後向警方得意地透露,自己擁有34個性伴侶;法官考量案情和犯人性情後,判處他5到15年有期徒刑,但如果接受1年矯正治療,可以獲得緩刑,但前提是不能跟任何人發生婚前性行為。

綜合外媒報導,自稱有35名性伴侶的艾雷拉,因為性侵了1名14歲少女,原先要被法官史托克(Randy Stoker)判處5到15年的有期徒刑,但法官告訴艾雷拉,如果他願意在矯正單位接受為期1年的治療,且表現良好,就能免去牢獄之災,獲得緩刑,前提是「你不能跟任何人發生性行為,除非是結婚後的配偶」。

史托克雖宣稱「婚前不得與任何人發生性行為」這項緩刑條件絕對有其必要,但愛達荷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桑德斯(Shaakirrah R. Sanders)認為,這個緩刑條件,很可能違法或根本無法執行,因為「這個條件侵犯他的憲法權利」引發討論。

▼作為矯正治療後的緩刑條件,艾雷拉被法官要求「婚前不得有性行為」(圖/翻攝自East Idaho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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