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後機車騎上國道再牽2公里 辯稱:用牽的不算酒駕

我們想讓你知道…酒駕還騎上國道真危險

▲反酒駕!飲酒後請找「指定駕駛」。(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片)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酒後牽車算不算酒駕?高雄市48歲的張姓男子,7日凌晨酒後把機車騎上國道高速公路,途中發現不對勁,於是熄火牽車步行路肩,打算走到下個交流道,國道警察獲報到場後,已經走了2公里的他還辯稱:「我用牽的不算酒駕。」讓警方相當傻眼。

據《蘋果日報》報導,張姓男子7日凌晨酒後騎車,不慎騎上中山高,過了高雄九如交流道發現苗頭不對,下車熄火,牽著機車步行在路肩,非常危險。國道警察接獲報案抵達現場,對張男進行酒測,結果高達1.04毫克,但他卻辯稱,自己是牽車沒有騎,不算酒駕。

警方換個方式問他怎麼上到高速公路?他回說因為騎錯路,間接承認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機車騎上國道的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3000元罰單。

《ETtoday新聞雲》貼心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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