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乘客發現鞋子上沾有穢物,施男坦承在她的鞋內射精。(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葉品辰/基隆報導
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一名施姓男士官去(2026)年10月16日返台休假,搭乘台馬交通船「新台馬輪」從東引航往基隆港時,竟闖入船上的女性專屬臥艙,偷拿一名女子的球鞋後在鞋內射精,再放回原處。基隆地檢署最新偵結,認定施男行為已導致鞋子不堪使用,構成毀損罪,依法起訴,至於竊鞋部分,因不具不法所有意圖,則不另論罪。
起訴內容指出,案發當時,施男為求刺激,從婦女專區臥鋪旁拿走林姓女乘客的右腳球鞋,隨後回到自己臥鋪拉上簾子自慰,將精液射入鞋內,再將鞋子放回原處。林女休息時察覺異狀,發現鞋子散發濃烈異味,查看後驚見鞋內有不明液體,嚇得立刻將鞋子打包,向船上服務台反映並報警。施男事後也向船務人員坦承犯行,海巡人員隨即介入調查,並透過監視器畫面及DNA鑑定確認犯行屬實。
施男雖有將鞋子放回,主觀上不具將鞋占為己有的不法所有意圖,依法屬於「使用竊盜」,不構成刑法竊盜罪;但其在鞋內射精,已嚴重減損鞋子價值,造成被害人噁心、厭惡並不敢再使用,明確侵害他人財產權益,因此認定涉犯刑法毀損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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