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中悲痛聲明 許明義二姐:台灣有多少葉冠亨呢?

我們想讓你知道…酒駕難道不算是謀殺?

記者周佩虹/台北報導

民進黨趙天麟、李昆澤、蔡其昌等立委,11日召開公聽會,檢討酒駕相關罰則,4月25日才發生的葉冠亨酒駕撞死人家屬,許明義的二姐許淑嬋雖然沒有出席,但她以一份書面聲明,沈痛指出現行法律的輕判輕罰,造成酒駕者「不怕」,甚至「錢了人嘸代(誌)」。

撞死的葉冠亨,在事發多日後才躺在病床上公開露面。(資料照片/取自東森新聞)

許淑嬋在聲明中表示,4月25日當她接獲弟弟電話,第一個趕到現場,看到一具頭首分離的大體,震驚程度至今難以忘懷。接著,弟弟看到血肉模糊的妻子,加上繁複的葬禮儀式,心力交瘁,四天後猝死,一個原本擁有父母雙方滿滿的愛的嬌嬌女成了孤兒。

許淑嬋說,葉冠亨擁有名車、豪宅,在父母溺愛下可以揮霍人生,甚至奪取別人的幸福人生;為什麼他可以視人命如螻蟻、草芥,因為他不只是靠爸族,甚至還有司法當他的後盾。

台灣有多少葉冠亨呢?許淑嬋說,她家所在的地方就是高雄市有名的夜店街,每天清晨溜(遛)狗時,就可以看到許多踏著蹣跚腳步的小姐、少爺們駕著豪華轎車揚長而去,以前她只會祈禱不要有哪個倒楣鬼碰到他們,當她成為當事人的家屬,才知這種切身的悲慟真的很難以言語形容。

聲明中也提到:當她了解現行台灣的司法,才發現多數家屬必須接受協調幾百萬的賠償金,接著判個一年,緩刑三年,肇事者之後還是可以開展他快樂的人生;而且只要他有出面談判的(悔意),拿出賠償金的(誠意),家屬就算不是接受,也是輕判。

聲明中說,就算民事不能達成和解,刑法也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根本不可能判到最高刑期七年,逼迫著被害者家屬一定要接受民事賠償。此時加害者躲在強大的律師團後面,就可以安枕無憂了;如果協商賠償完成,完成民事責任,就代表他有悔意,所有肇事者都可以回歸他快樂的人生。而且這一種計算的方式對於富家少爺而言,簡直是九牛一毛。

許淑嬋在聲明裡表示,她的弟媳出事後,酒駕事故依然頻傳,「因為不怕嘛」,刑法一定會站在肇事者立場,給他們一個「自新」的機會,往生者無法復活,無論刑法如何判決,制裁結果家屬都得接受;而其實多數酒駕肇事傷人的和解還比較重一些,才會有撞到老翁再倒車輾斃的行為。

許淑嬋指出,因為罰則過輕,酒駕者就可以選擇性遺忘,等到事發後,鈔票一灑,「錢了人嘸代(誌)」(台語:錢去人安康之意)。她最後也語帶諷刺的說,看到台灣的法條,富少們大概就可以大膽的酒駕,不必有後顧之憂,因為輕刑、輕罰「一定會站在你們這一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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