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按月提撥率達100%,足額提撥率高達99.94%。(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為落實台南市長黃偉哲「希望家園」施政理念,打造讓勞工安心工作的友善環境,台南市政府持續強化勞工退休權益保障,勞工局提醒,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的事業單位,針對當年度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須於每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確保勞工退休權益不受影響,呼籲企業務必依法辦理。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市府多年來持續透過宣導、行政輔導與查核機制,協助轄內事業單位依法提撥舊制勞工退休金。目前台南市設有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的事業單位共5504家,適用舊制勞工人數達13萬6053人。
根據統計,2025年度截至11月底止,市府已輔導事業單位提撥舊制退休金金額達新台幣46億6671萬5,242元,按月提撥率達100%,足額提撥率更高達99.94%,顯示多數企業已高度重視勞工退休保障,並確實履行雇主責任。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勞動基準法》第56條明定,事業單位應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並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按月提撥;雇主並應於每年年底預估次一年度符合退休資格的勞工人數與所需退休金額,若專戶金額不足,須於次年3月底前一次補足差額。

為協助企業順利完成提撥作業,勞工局將於2月底再次發文提醒事業單位注意補足期限,並安排專人提供諮詢與輔導服務,協助事業單位正確完成舊制退休準備金提撥。
勞工局強調,勞工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完善的退休制度不僅能保障勞工老年生活,也有助於企業留才與永續經營。市府將持續輔導事業單位落實退休金制度,攜手打造勞資和諧、穩定發展的勞動環境。
事業單位如對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相關規定有疑問,可洽勞工局勞退業務窗口:民治市政中心(06)632-2231轉6415、6416或6859;永華市政中心(06)299-1111轉1065、8375或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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