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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鎮掩埋場環評首開會遭駁...三月內補件再審 場外聚350人抗議

▲「反對埔里鎮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大聯盟」發動民眾赴該案第一階環評審查會抗議陳情。(圖/反對埔里鎮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大聯盟提供,)

▲「反對埔里鎮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大聯盟」發動民抗議陳情。(圖/反對埔里鎮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大聯盟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南投縣政府針對允捷公司開發之「埔里廢棄物掩埋場設置案」,今天召開第一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審查結果認為業者未充分回應水土保持、水汙染等環境生態疑慮,決議修正補件,並將於4月中旬前再次進行一階審查;反對團體則表達強烈遺憾,後續將組織更大規模的抗爭行動,直到本案撤回或不予審查為止。

「反對埔里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大聯盟」今天號召350位埔里鎮民前往會場南投婦幼館外,珠仔山社區居民透過社區行動劇演出,強烈質疑於重要水源涵養區上游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恐對大埔里地區的民生用水、生態環境與地方產業將造成長期且不可逆的風險,以及本案選址正當性、環評程序正義與環境影響說明書之專業可信度;立委馬文君、羅美玲也親臨現場,與民眾一同嚴正表達反對立場。

▲「反對埔里鎮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大聯盟」發動民眾赴該案第一階環評審查會抗議陳情。(圖/民眾提供)

▲「反對埔里鎮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大聯盟」發動民眾赴該案第一階環評審查會抗議陳情。(圖/民眾提供)

▲「反對埔里鎮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大聯盟」發動民眾赴該案第一階環評審查會抗議陳情。(圖/民眾提供)

今天的南投縣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次會議做出6點決議:1.請開發單位於3月15日前,依決議及各委員、相關機關及各方意見補充、修正後,於4月15日前再召開會議;2.請開發單位強化說明本開發行為之重要性、需求性及合理性,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或其他案例之證明文件;3.請開發單位3月15日前於埔里鎮辦理至少3場公開說明會,且每場辦理方式應準用《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及環境影響評估公開說明會作業要點規定;4.請開發單位著重針對挖填方量之疑慮、邊坡穩定、水質保護、地表水及地下水流向及污染滲透問題、生態等環境因子之疑慮補充說明;5.請開發單位針對各委員及相關機關審查意見進行完整回覆;6.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之1規定,開發單位未於期限內補正或補正未符合主管機關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行為之申請,不得申請展延;結論即修正後再召開會議。

▲「反對埔里鎮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大聯盟」發動民眾赴該案第一階環評審查會抗議陳情。(圖/民眾提供)

反埔里掩埋場大聯盟批評,允捷公司對攸關公共安全的重大開發案態度輕率兒戲,目前所提出之環境影響說明書內容錯誤百出,從基礎資料蒐集、環境現況描述到污染風險評估,皆存在明顯疏漏與不符事實之處,未能如實反映埔里地區的水文地質特性,對地下水流向、污染擴散途徑及氣候變遷風險的評估更流於形式,根本無法作為環評審查與公共決策的正當依據。

該聯盟也質疑本案環評程序,地方居民長期未被充分告知、資訊揭露不足,缺乏實質且有效的公共參與,已明顯違背環評制度的「預防原則」與「公民參與」核心精神,且如同審查會委員指出,本開發案既然完全看不出「重要性、需要性與合理性」,環評就不應淪為替特定開發案背書的形式程序;開發商若應環評會要求,在3月15前召開至少三場說明會,該聯盟將持續擴大抗爭,表達反對立場。

該聯盟呼籲縣府:一、立即停止本案環評程序,重新審議選址的正當性與必要性;二、正視埔里作為關鍵水源地的公共利益定位,將水資源安全列為不可退讓的政策底線;三、建立真正公開、透明,且具實質影響力的公民參與及資訊揭露機制,也呼籲業者應秉持企業社會責任,主動撤回本案開發申請,避免繼續危害大埔里地區的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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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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