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資料照/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詹詠淇/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4日)公布第290期廉政專刊,在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確定名單中,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財產申報不實,遭罰290萬元。
在第290期廉政專刊「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確定名單(114年4月至6月)」部分,國民黨立委顏寬恒申報109年1月31日財產,就應申報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借用他人名義登記之汽車2筆及事業投資1筆。
監察院指出,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開罰顏寬恒2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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