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曾說要當末代院長 黃國昌痛批監委:打算無恥賴著不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法務部長、矯正署署、廉政署專題報告「鑑於近來矯正監所暴力衝突事件頻傳,如何維護『矯正是刑事司法最後一道防線』及相關獄政策進作為,包括提升戒護人力資源」,並備質詢;審查監察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出席。(圖/記者湯興漢攝)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6日)排審《監察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把擔任監委須具備的資格範圍,刪除「曾任立委一任、直轄市議員二任、富有政治經驗等」條件,外界認為此舉是限縮總統提名權。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說,監察院長陳菊上任時曾說希望當末代院長,「這批監察委員打算賴著不走?厚著臉皮要繼續幹?會不會太無恥?忘了陳菊當初說了什麼嗎?」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王鴻薇等人分別擬具《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第三條之二等條文修正草案。根據監察院送至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相關條款均有助廣納賢士,該提案恐有限縮總統提名權之虞。

黃國昌表示,監察院首先應該回答全體國人一個關鍵問題,陳菊當初上任監察院長的時候,她說希望她是末代監察院長,「既然陳菊說要當末代監察院長,請問這屆監察院對於自己應該要成為末代監察院,到底做了什麼工作?做了什麼準備?」

黃國昌說,從剛剛記者朋友所引述監察院的回答,「好像這批監察委員打算賴著不走?厚著臉皮要繼續幹?會不會太無恥?忘了陳菊當初說了什麼嗎?」

至於是否因修憲有一定困難,因此藍委才先提案限縮提名權?黃國昌說,限縮提名權在修憲以前當然是一個方向,但重點是什麼?重點是限縮提名權,每一年納稅人要花十幾億養這群把公務車當私家車的廢物嗎?這才是關鍵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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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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