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台中男殺死啃老哥 母心碎「大兒子20多年都在討錢」求輕判

▲▼             。(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台中一名游男(左)去年持球棒打死啃老哥哥。(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去年一起弟殺兄命案2日進行審理,游姓哥哥長期向家中討錢,事發當晚竟持破碎玻璃瓶威脅媽媽,弟弟氣憤持球棒毆打哥哥20多下致死。游母心碎證稱,大兒子20多年來都在討錢,甚至把房子拿去抵押借了700萬,至今都要還,懇求法官能對小兒子從輕量刑。檢方認為,哥哥生前作為雖令人作噁,但法律不允許以此方式奪走生命,依殺人罪具體求刑6年。

去年1月22日19時許,東區天乙街發生一起命案,一名游男(45歲)看不慣哥哥(48歲)長期啃老,向爸媽長期討錢,事發當天甚至砸毀客廳、神像以及廚房,游弟回家後,見到家中一團亂,哥哥甚至拿破碎玻璃瓶要攻擊媽媽,拾起球棒追打哥哥,在家門口將人打死。

▲游姓哥哥事發當天砸毀家中物品,持玻璃酒瓶威脅媽媽討錢。(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台中地院今傳游母作證,游母說當天大兒子又討錢,要我去借20萬給他,討錢的事情非常久了,甚至會拿瓦斯桶威脅,至少20年,有時2、3千塊,多的就數萬元,還得去跟人借錢給他,甚至爸爸的這間房子也被拿去抵押700萬,至今都得還。

游母表示,小兒子是印刷工,晚上還會去開計程車賺錢,月收3萬多,一半都會拿回來給家用。大兒子若跟我討不到錢,還會要我去跟小兒子要求,去跟別人借錢花用,事發當天我叫小兒子回家吃飯,正好大兒子在到處亂,小兒子是為了阻止哥哥、保護我。

公訴檢察官張凱傑提示事發監視器,可見事發當天19時20分,弟弟持球棒在屋外打哥哥腳部3下、頭部3下,父母上前阻止被弟弟推開,又上前攻擊12下,父母再次輪流上前阻止,都被推開,弟弟又再打10多下,哥哥頭部被打到反彈,整個過程約2分鐘、總計攻擊20多下。

合議庭審判長劉柏駿問游母,大兒子是否2、3天就會鬧一次?兄弟倆平常有無衝突?游母表示大兒子確實常常鬧,兄弟倆從小則沒有衝突,小兒子都會暗自吞忍,現在欠銀行700萬,每個月都要還好多,小兒子被收押期間只能到處借錢。

就科刑辯論部分,檢方認為,游男符合刑法第62條自首減刑,但不符合第59條情堪憫恕。這是長期家庭衝突造成,弟弟打哥哥,檢方跟社會都能看出,是為了保護母親,做出無聲吶喊,試圖要挽救這個家庭,但應該停手於哥哥倒地,正義在那時就能得到衡平,但弟弟卻是一棒又一棒,攻擊20幾下不停手。

檢方指出,哥哥當時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弟弟仍朝頭部攻擊,造成粉碎性骨折,弟弟雖是情緒失控,但是殺意明確。哥哥生前的作為令人作噁,但難道品德完美的人才配擁有生命權嗎?那還要有法院幹嘛?這是社會的底線,游弟刑度可調整下修,加上雙親也多次希望能對小兒子寬容,但法律不允許以此方式奪走生命,考量游男可教化、有懊悔、重返社會可能性高,具體求刑6年。

公設辯護人指出,被告游男是長期負面情緒累積,哥哥當時拿著破碎酒瓶要刺向媽媽,游男受到此情刺激,才觸發犯行。又哥哥長期對一家精神騷擾,被告游男承受長期壓力,才情緒累積導致本案發生。

公辯認為,被告父母當庭表示希望「手梳攑懸(高抬貴手)」、從輕量刑,本案犯行確實是被告不對,但是這個家應該如何善後?父母未來需要被告照顧,甚至還有外頭債務需要承擔,對比20年行為跟20幾下失手,這是何等絕望?認為游男符合情堪憫恕得以減刑。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下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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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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