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偷VIP客戶3千萬!銀行挨罰800萬要她賠 慘被法官打臉

▲▼玉山銀行,玉山數位e卡,現金回饋,時尚,生活,虛擬。(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銀行女理專偷偷轉走客戶的3千多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新光銀行黃姓理財主管任職期間大玩「五鬼搬運」,挪用老客戶高達3110萬元的養老金,金管會事後怒鍘銀行800萬元天價罰鍰,銀行氣得跳腳轉向黃女求償,但高雄地院法官打臉銀行,痛批銀行內控「形同虛設」,讓已調職人員進出機房如入無人之境,認為銀行要負65%責任,黃女僅需賠銀行280萬元。

判決指出,45歲的黃姓女子在銀行打滾近20年,從基層理專一路爬到年薪百萬的主管職,沒想到她2021年從小港分行調職後,因缺錢花用,竟看上一名陳姓老婦人的存款,謊稱「剛調職要衝業績」,騙取對方的印章與授權書。

黃女隨後透過約定轉帳,把老婦帳戶內的3110萬元「乾坤大挪移」到自己與友人名下,最狂的是,當老婦來銀行補摺時,黃女竟利用系統漏洞,刻意跳過異常交易紀錄,讓老婦以為存款還在,簡直是把銀行系統當成自家的遊戲機。

黃女甚至還膽大妄為,指使胞弟拿著偷蓋的印章,到其他分行企圖盜領外幣,連闖3關失敗才引起注意,事後黃女被判刑5年。

銀行在事發後被金管會罰800萬,銀行告上法院要黃女賠償800萬,不過,法官調查後發現,該銀行的安全管理簡直是「門戶大開」,黃女調職後,竟還能隨意進出舊單位的存匯作業區,甚至還能自行操作電腦補登存摺,現場主管竟然都沒看見,完全沒人在管,而且帳戶出現異常,銀行長達一年都沒發現,任由漏洞擴大。

高雄地院審理認為,黃女行為固然可惡,但銀行未落實內控、主管監督不周,更是造成損失的「幫兇」。法官最終認定銀行需負65%的主要責任,黃女僅負擔35%的罰鍰金額,判她只須賠償銀行28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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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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