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陳姓老翁(右)與建商合建,逃漏稅與罰鍰2725萬餘元持續耍賴,被新北分署聲請新北地院管收獲准。(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1名陳姓老翁以地主身分和建設公司合建大樓,被查出逃漏稅仍拒絕補繳,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拍賣他的不動產取回380萬餘元,陳翁連補帶罰仍欠2725萬餘元不理會,新北分署查出他以設定抵押、信託登記等方式脫產,日前通知他出面協商清償方案,陳翁企圖繼續耍賴,當場被聲請管收獲准。
現年70多歲的陳翁曾經營建設公司,2012年到2013年間,他以地主身分在新北市三重區與建商合建開發,國稅局後來查出他沒依法申報營業稅與所得稅,2016年通知他補繳並罰鍰,陳翁置之不理,被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期間名下不動產被查封拍賣、得款380萬餘元用於繳納欠款。
陳翁還是不理新北分署後續催繳,連補帶罰累計高達2725萬餘元。新北分署深入調查,發現陳翁得知被查稅,2015年6月將名下不動產設定抵押、款項流向不明,同年花2428萬餘元購買不動產,卻信託登記給第三人,再於2016年過戶到他人名下。
此外,陳翁在2015年間,從個人帳戶分批匯款共2473萬餘元,到他當時擔任負責人的建設公司帳戶,有挪用資金、隱匿所得之實。
新北分署認定陳翁藉此脫產規避執行,多次通知陳翁到案說明,他承認欠稅,總以「等以後賺錢再還」、「目前無能力」等語推託,拒絕提出具體清償方案,也無法合理交代前述鉅額金流。
新北分署蒐證齊全,日前再度通知陳翁協商還款,陳翁企圖繼續耍賴,當場被留置並聲請新北地院管收。法官認定陳翁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能力而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法律要件,裁定管收,為期3個月。
陳翁立刻被送進位於台北看守所內的管收所,若期滿前仍無還款具體行為,可聲請法院裁定延長1次3個月管收。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對於滯納稅捐、費用或罰鍰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應依規定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企圖脫產規避,以免遭受拘提、管收及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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