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老闆性侵17歲女會計!到職隔天載去摩鐵 賠40萬判3年10月

▲桃園市邱姓男子於2022年9月欲與前女友復合,卻罔顧法院核發保護令仍擅闖其租屋處,不顧其反抗仍應上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高雄一名工程行蔡姓老闆錄用性侵未成年少女當會計,隔天性侵她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工程行蔡姓大老闆雇用17歲少女當會計,在少女上班隔天,就以場勘為由,開車載她到摩鐵性侵,少女身心受創,當晚提了離職,蔡男也於5分鐘內火速退她公司群組。事後蔡男被告上法院,拿出40萬和少女調解。全案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蔡男性侵手段計畫周詳、駕輕就熟,惡性非輕,依他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在高雄市開設工程行,從2022年10月24日開始雇用17歲少女小文(化名)當會計,並在隔日下午3時許,佯稱要和小文一同外出看工地,開車直接載她去摩鐵,小文不敢拒絕老闆,只能跟他上樓進房。蔡男一進房就抱住小文,強推她上床,指侵得逞,因小文激烈掙扎,又藉口要上廁所,蔡男才罷手,隨後開車將她載回工程行。

小文事後驚恐傳訊給朋友表示「他(蔡男)要強姦我」、「他力氣很大」、「他都伸進我衣服褲子裡面摸我」,並在當晚提出離職,報警處理。

法官認為,小文沒有誣陷蔡男的動機,且蔡男已婚,和小文差了20多歲,兩人僅認識1日,又不是同一世代的人,案發時小文將蔡男當對象、同意上床的可能性極低,且小文在案發當天21時就向蔡男辭職,蔡男對於到職隔日就辭職的新人,卻只說「怎麼了餒」,並在5分鐘內火速將她退出公司群組,連留下代辦、注意事項的機會都不給,可見早就知道小文會辭職,更避免她揭開他的犯行,預備好相關進退應對。

法官判定,蔡男身為工程行老闆,利用職便將小文騙出,帶到摩鐵性侵,不僅計畫周詳,手段駕輕就熟又嚴密,犯後蔡男僅坦承利用權勢猥褻罪,否認強制性交罪,顯然沒有面對刑事責任的誠心,考量蔡男拿出40萬元和小文調解,小文、小文父親皆表示願意原諒他,另又審酌蔡男月收入約20、30萬元,有5個小孩要扶養,工程行有60、70個工人等家庭經濟情形,依蔡男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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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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