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補助建置4865槍公共充電樁。(圖/交通部提供)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電動車大增65%,今年9月起公共停車場充電停車位需達2%以上,民營則需建置1%以上,否則不得換發停車場登記證,將面臨停業。交通部表示,截至今年2月全台有1萬0838槍公共充電樁,其中公路局補助4865槍,目前已啟用1075槍,還有3790槍預計今年底完成建置。
根據統計,今年2月底電動小客車登記數為9萬9980輛,較113年2月底增加3萬9493輛,增幅達65%,顯示近年國內電動汽車數量快速成長,另電動車佔所有汽車比例約1.3%。
為加速我國公共充電樁布建,交通部透過 「公共充電樁設置及區域充電需求評估計畫」編列9.8億元,於112年至113年補助地方政府、交通部所屬機關及觀光景點公共停車場設置公共充電樁。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代理副司長魏瑜。(圖/記者李姿慧攝)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代理副司長魏瑜表示,公路局總計核定補助設置公共充電樁4865槍及充電樁資訊管理模組平台3套,其中截至114年2月底,已啟用1075槍,其餘將於今年底前完成公共充電樁建置,提供大眾使用。
魏瑜進一步說明,目前六都已建置充電樁部分,台北已建置慢槍727槍,新北市建置5槍、桃園市2槍、台中169槍、台南315槍、高雄250槍;今年底前核定補助的,北市預計再建置1198槍、新北市5槍、桃園市391槍、台中市527槍、台南市483槍、高雄市398槍。
▲全台公共充電樁已破萬。(圖/交通部提供)
交通部表示,截至114年2月底,我國公共充電樁數量共1萬838槍,包含慢充7735槍、快充3103槍,以同期電動小客車登記數99,980輛計算,整體公共充電樁數量之車樁比為9.2:1,符合歐盟建議整體公共充電樁之車樁比達10:1; 其中快充之車樁比為32.2:1,代表每32.2輛電動車就有一個快充設備,高於歐盟建議快充車樁比達80:1。
此外,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科長朱大慶科長指出,根據「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需依轄區內公有路外停車場之小型車停車位總數,設置2%以上充電樁停車位。
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各停車場應設置1%以上充電樁停車位,該管理辦法112年9月發布,並給予2年緩衝期,今年9月起,停車場充電樁停車位未達規定,將不能換發停車場登記證,等於面臨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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