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京華城容積獎勵高達840%引發爭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也因此案遭羈押。前台北市副市長、立委黃珊珊說,台北市是以「細部計畫」規範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審議容積獎勵上限20%,內政部國土署都表示這是全國一致標準,公務員應該都很清楚相關法規授權,誰敢知法犯法?
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指出,自1991年管制容積率以來,內政部定調容積率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一般性容積獎勵上限不得超過20%,是所有縣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共識,國土署尊重。
黃珊珊說,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法定容積)、卻刻意忽略「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正是地方政府可經由細部計畫可自訂容積率(獎勵)。
「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交通、景觀、防火等事項,並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程序辦理」。
黃珊珊強調,台北市既然是以「細部計畫」規範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都市計畫委員會與都市發展局依法在細部計畫審議案中審議容積獎勵上限20%,內政部國土署都表示這是全國一致標準,公務員應該都很清楚相關法規授權,誰敢知法犯法?
黃珊珊指出,都市計畫委員會全程直播公開透明,且公務員絕不可能明知違法知法犯法,「都發局公務員與都委會委員幾十個人難道都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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