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被告+1!吳靜怡揭關鍵時間軸 「神秘便當會剩黃珊珊沒事」

▲政治評論員吳靜怡。(資料照/《豈有此呂》)

▲政治評論員吳靜怡。(資料照/《豈有此呂》)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今(14日)清晨,前北市府都發局長黃景茂在檢廉接連訊問後,從證人身分轉被告,並諭知以500萬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對此,政治評論員吳靜怡梳理該案關鍵時間軸,並指出,2020年3月10日的便當會,已有多位關鍵與會人士涉貪,然而,只剩時任副市長黃珊珊沒事。

吳靜怡提到,2020年3月10日,台北市政府的便當會,當時多位重要的成員,現在幾乎都整整齊齊的在中秋節前夕,列入京華城涉貪名單,舉例而言,時任市長柯文哲、時任副市長彭振聲、議員應曉薇以及議員助理吳順民皆在羈押中。

此外,吳靜怡也點出,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昨日則是從該案證人轉被告,並以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50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吳靜怡分析,黃景茂瀆職的原因,就是一邊對京華城打著訴訟,卻又一邊積極幫忙京華城,2020年3月成為柯文哲一手推進京華城的起始點,而關鍵點就在7月。

吳靜怡認為,京華城案的重點,可以從2020年京華城從大財團突然轉變成柯文哲口中的小市民開始說起,當年3月10日,柯文哲在便當會,請京華城將訴求方案函送都發局,俾提都委會研議,同日在都發局公文上留下「速審速決」字樣。

吳靜怡進一步說明,3月17日,京華城將陳情信送到市長室,「受文者」為柯文哲;6月23日,應曉薇召開協調會,邀請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佩與京華城,討論都市計畫的申請容獎方案;7月1日應曉薇召開京華城協調會,由邵琇珮代表都發局與會。

此外,吳靜怡直指,7月3日,京華城發函給都發局,提出本案關鍵的「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新方案;7月10日,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簽名批示,把京華城所提方案送都委會研議將「方案四」變成一個正式的計畫,府內所有科室都覺得這是不合法的,內部明知訴訟結果就要出來,卻此時急著提出審議。

然而,吳靜怡表示,7月13日,行政訴訟結果出爐,北市府打贏官司,照理說京華城的陳情就毋須理會,但7月16日,京華城提上訴,孰料,7月30日,京華城於都委會前突然撤回上訴,送細部計畫到都委會以一般都市計畫進行審查。

吳靜怡說,8月函送細部計畫變更草案給都發局,當中引用《都市更新條例》的綠建築、智慧建築及耐震建物設計標準,爭取各項容積獎勵;9月21日,都發局一方面退件,黃景茂卻又在同一天指示時任都委會執祕邵琇珮組成專家小組研議解方,大玩兩面手法。

吳靜怡表示,最後,則是12月24日都委會第775次會議紀錄中,府外委員質疑對價性、公益性、適法性不足,要求詳細討論後再提都委會,彭振聲裁示組專案小組討論。

從這個時間軸來看,吳靜怡感慨,2020年,柯文哲學會了用權利的魔法棒,就這樣大手揮一揮,結果用自己的魔法讓自己十年政治生命直接送進了土城看守所,不過,神秘力量的便當會,只剩下一個人沒事,那就是守護陳佩琪的黃珊珊。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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