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館長放心!肌肉男狂粉撞進成吉思汗健身房 法院裁定收押

▲▼快訊/壯男應徵被打槍開車撞進健身房 成吉思汗提告殺人未遂。(圖/記者許權毅攝)

▲肌肉狂粉林男開車撞進成吉思汗健身房,被收押。(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31歲林姓男子昨晚駕駛小貨車撞進成吉思汗健身房台中旗艦店,警方將人逮捕後,今早依照毀損、恐嚇、殺人未遂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則認定林男行為有可能造成公眾危害,一殺人未遂、毀損罪向法院聲押,未禁見。稍早17時30分左右,台中地院裁定林男收押。

台中地院指出,經法官訊問林姓被告後,認被告涉犯殺人未遂重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且被告係於晚間7時30分許健身房人潮最多時刻,駕駛小貨車直接由健身房門口向內部衝撞,對社會大眾造成危害非輕,認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惟無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第五警分局今早指出,林男曾做過保全、夜店員工,近期因故失業,才想到要去原本就常去的健身房應徵教練,結果被拒絕,只能跟著朋友許男一起從事清潔工作。昨日許男到西屯區承租一輛小貨車進行工作,晚間則由林男駕駛莫名開到成吉思汗健身房台中旗艦館外,許男還詢問林男為何到此?林男不肯回答,沒多久就撞進大門。

網友發現林男是網紅「館長」陳之漢狂熱粉絲,曾多次在館長臉書留言「想當徒弟、員工」、「想打拳擊或格鬥」,但疑未獲得偶像回應,最後竟以激烈手段做出不智之舉。

陳之漢稍早指出,今天如果剛好有人要離開場館,出入口大家都會進進出出,但林男直接把出入口撞掉,「如果有人走過去,那個門是飛出去欸!如果有人站在前面,那個人會不會死?所以我覺得法官應該重判這個人。」

陳之漢認為,如果判《毀損罪》就好笑了,「《毀損罪》又不用關,賠賠錢就可以拍拍屁股,以後全台灣都來撞,大家都飛車啦!飛台積電、廣達,要不要飛中天、三立、民視?說『我要當記者』不讓當就飛,是吧?所以我覺得這要判一下吧!親愛的司法,拜託法官不要再恐龍了!」

「我就看這個怎麼判!」陳之漢直言,林男現在被聲押了,就看對方什麼時候出來,「放出來再撞,我就找你法官『輸贏』,我跟你講,我們台灣就很奇怪啊!X的,神X病啊!X的罪犯永遠有人權,我們這些拼命工作、辛苦上班繳稅給政府,他X的就得替被害人著想!」

最後,陳之漢說,「偉大的政府、偉大的司法,我接下來就看怎麼判!放出來看看,放出來就不要再造成社會怎麼樣喔!真的,我們法官最喜歡把人放出來,都說可以教化,哇X壞人都可以教化,真的是⋯」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