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照註記是建管處的良心 蔣萬安替大巨蛋演唱會解套「不符邏輯」

▲讀賣巨人訪台交流賽,滿場球迷進場觀賽。(圖/記者林敬旻攝)

▲作為體育場館正式啟用的台北大巨蛋,在今年舉辦讀賣巨人訪台交流賽時,滿場球迷搶著入場觀賽。(資料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棒球迷期盼30多年,全台最大的體育場館「台北大巨蛋」啟用,部分民眾希望在大巨蛋舉辦演唱會,但受限於使照註記,至今尚無法舉辦。蔣市府曾討論2解方,認為不用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127條規定,要遠雄委由專業單位提出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結果,但議員們批評,使照註記是建管處的良心,台北市長蔣萬安若要對大巨蛋做巨大立場轉變,就要本人自己大方承認,別陷基層人員於不義。

回顧台北大巨蛋歷史,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以「未按圖施工」理由讓大巨蛋自2015年5月停工,歷經都審、環評、性能式審查長達5年,至2020年7年才重新核發建照、同年8月復工。但大巨蛋申請用途為「體育場館」,建照也載明為體育場館,當時諸多議員們擔心,遠雄拿到使照後就降低體育賽事比例,未來多半都在開演唱會等活動,最終使照註記要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才能舉辦大型群聚活動。

▲▼台北大巨蛋,遠雄大巨蛋,松菸,松山文創園區。(圖/記者邱顯燁攝)

▲台北大巨蛋。(資料圖/記者邱顯燁攝)

根據大巨蛋使用執照附表注意事項第29點規定,未來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受理大型群聚活動工作計畫書申請時,仍應檢討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或經專業機構性能設計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並列入使用執照註記。

儘管內政部2017年曾函示,大巨蛋變更設計申請用途為體育館,並無第127條適用;但建管處2020年新聞稿指出,「建管處秉持嚴加把關精神,於本次變更設計核准時註記列管,未來巨蛋場館若臨時作演唱會使用,須依規定辦理大型群聚活動申請且遠雄應先通案送經台建中心性能設計審查通過,驗證確保逃生避難安全,或申請變更符合第127條規定。」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避難層以下的樓層,觀眾席樓地板面應在基地地面或道路路面以下7公尺以內,包含戲院、電影院、歌廳、演藝場及集會堂,但大巨蛋觀眾席位於地面以下10.5公尺,除非將大巨蛋整個砍掉重練,否則難以解套作為演唱會用地。

不僅如此,要在大巨蛋舉辦演唱會的話,應由哪個單位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至今也沒有下文。目前全台能審防火逃生避難安全的單位僅只有台建中心、消防安全基金會,但台北市政府函文台建中心時,台建中心反問大巨蛋防火避難審查已核准、還要驗證什麼等問題,所以不再協助驗證。

▲台北大巨蛋。(圖/記者林敬旻攝)

▲台北大巨蛋。(資料圖/記者林敬旻攝)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日前邀集局處開會討論解方,就大巨蛋使用執照附表注意事項第29點規定釐清,第一,內政部2017年函示,大巨蛋是體育場館,沒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的問題,應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第二,大巨蛋要做非體育賽事,應依使用執照註記,請遠雄委由專業者提出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結果,送請第三公正專業機構審查通過後辦理。

儘管李四川親自開會盼得出解方,終究仍無法迴避要做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鍾佩玲日前於台北市長蔣萬安專案報告時,透過質詢質疑大巨蛋不用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只要符合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就好,是不是現在蔣萬安市府的態度?蔣萬安當時則說「對,目前是這樣決定。」

但北市以內政部2017年函示為由,認為沒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的問題,讓鍾佩玲批評,建管處2018年、2020年新聞稿都稱「秉持嚴格把關精神,變更設計時特地註記列管」,代表中央當時函示過,建管處仍認為要嚴加把關,若要作為演唱會用地,得經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審查通過,不然就是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明明使照註記是在函示過後才寫,現在建管處卻用先前的函示來幫助解套,合乎邏輯嗎?」

而蔣萬安則無法正面回答問題,使鍾佩玲痛批,蔣萬安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邏輯根本不通,明明是函示在前、建管處發有註記的使照在後,現在卻突然用以前的函示替大巨蛋做解套。

▲▼ 蔣萬安市政總質詢。(圖/記者黃克翔攝)

▲台北市長蔣萬安。(資料圖/記者黃克翔攝)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也認為,現在北市府的態度跟立場出現巨大轉變,大巨蛋使照清楚註記,應經過專業機構性能設計審查,或防火避難安全驗證,這是都發局當初自己在使照上白紙黑字的註記,如果市府決定以「防火避難安全驗證」替遠雄解套,將是蔣萬安在使照上的巨大立場轉變。

但建管處長虞積學備詢時堅稱,大巨蛋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使林亮君強調,這是都發局自己發出的使照,上面有白紙黑紙寫下,且2018年、2020年建管處新聞稿更有提及此事,當時核發新聞稿的建管處人員至今也還在單位上,難道是認為建管處人員寫下的白紙黑字有問題,要重新超譯使照嗎?

林亮君批評,如果蔣萬安要做立場轉變,那就大方承認,不要陷基層人員於不義,因為這是建管處自己核發的使照,當初會這樣寫,是北市府對台北市民最基本的公共安全保障,「這是建管處的良心,這張使照第29條註記是建管處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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