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館長去年直播間嗆斬首賴清德,新北地檢署今天依法起訴。(圖/翻攝YouTube/惡名昭彰)
記者黃哲民、黃資真/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在2025年10月直播時,激動稱「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並喊話中國「兄弟我等你,真的我日也思夜也思啊」,被檢警傳喚訊問,並諭知15萬元交保。今(9日)全案偵結,新北地檢署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陳之漢在2025年10月5日晚間9時許,於「館長惡名昭彰」YouTube頻道,以以「周日國民黨選黨主席,兩岸辯論會開天窗,我早說了不是嗎?台灣政治我也搞了12 年」之標題直播。
期間陳之漢直言,「那如果明講,選甚麼選館長你不用擔心啊,咱們就武統,27年就甭選了,你叫他們表態,表甚麼態,過去都一樣,一個不留,精準打擊,斬首,你別怕」、「Ok啊我不會怕」、「兄弟,I等you 啊」、「真的也好啊」、「兩岸一家親,我們都是中國人,我給你挺,你是我的兄弟」等語,暗示支持武力犯臺,復發表「我昨天有看到新聞,斬首打擊」、「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兄弟,I等you啊」、「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
陳之漢刻意在「武統」議題上,將近日新聞報導中「中共演練對臺斬首行動」,衍伸為將賴清德首級砍下,以此惡害傳達予社會大眾及總統,經多名觀眾報警,而查悉上情。
檢方認為,陳之漢將新聞報導所用軍事術語「斬首行動」,惡意衍伸成將總統頭顱砍下之具體犯罪行為,顯已逸脫「中共計畫對臺武統」、「斬首行動」等一般社會大眾所認知之範圍,且既明確表達「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等語,所為已逾越社會相當性,難認仍受言論自由之保護。
又國家元首雖受國安特勤保護,然任何人均有免於恐懼之自由,一般人如知悉與自身政治立場相左之人揚言將其頭顱砍下等加害生命、身體惡害內容時,勢必會就其自身生命安全產生不安之感受。
且陳之漢於本案直播中,多稱「我還是得努力把民進黨關進土城看守所」、「我跟民進黨的仇恨」、「你如果要精確斬首,最開心的真的要斬首那些狗」等語,已明確表達其政治立場,身為知名網紅,知悉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自不因總統身分而有所不同。
又國家元首工作處所或所到處所,時常有諸多人潮聚集,若陳於該場所攻擊國家元首,即有可能將造成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該訊息一旦為公眾所知悉,勢必造成公眾恐慌,加上有10份民眾的檢舉文,亦已構成恐嚇公安無疑。因此依涉犯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同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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