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人妻下場超慘!人夫假帳號「色誘」 小王開心赴約險被虐死

▲▼打架,傷害罪,傷害致死,拳頭,手。(圖/Pixabay)

▲車行老闆騙出小王暴打一頓還拍裸照。(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車行老闆不滿妻子與鄭姓男子外遇,去年6月間在IG上以假帳號騙出鄭男到KTV唱歌,鄭男不疑有他開心赴會,沒想到一進包廂就被林男帶著4名手下暴打一頓,一夥人還脫光鄭男的衣服強拍裸照,直到警方趕到才罷手,鄭男送醫後身受重傷,事後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判林男等人應賠償50萬餘元給鄭男。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因為不滿老婆與鄭男發生婚外情,於是去年6月24日晚上10時許,先在IG上以女性假帳號,邀約鄭男到KTV唱歌,鄭男開心赴約,沒想到一進包廂,林男和黃姓、兩名林姓和郭姓等4名員工就拿起麥克風及高腳椅對鄭男猛K一頓,後來更拿摺疊刀、電擊棒、警棍繼續凌虐,最後則把鄭男拖進廁所,脫光他的衣服拍裸照。

最後是警方獲報趕到,林男等人才罷手,鄭男送醫後頭部及臉部挫瘀傷、左側視網膜震盪及結膜下血腫、左胸鈍傷、雙手鈍傷及多處淺切割傷、會陰部鈍傷、多處肢體及軀幹挫傷,送醫後才救回一命,鄭男鄭男事後對林男等5人提告,刑事部分,林男等人被判處5月到3月不等的徒刑。

民事部分,鄭男則提告求償醫藥費、精神撫慰金共200多萬元,法院審理時,林男等人僅願意賠3000多元的醫藥費,其他則認為是因為鄭男和林妻發生婚外情才被打,法官認為就算有婚外情糾紛,林男也應該以理性溝通或採取法律途徑解決紛爭,竟揪眾打人還拍私密影像,對鄭男造成身體傷害及精神恐懼程度並非輕微,考量雙方工作收入等條件後,判林男等5人應賠償鄭男5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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