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通緝犯大街與警上演「貓捉老鼠」 跑不贏警察遭逮送辦

▲警方巡邏見頭戴鴨舌帽的男子行跡可疑要上前盤查,男子卻立刻拔腿就跑。(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警員日前晚間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東區公園東街、南京二街口時,發現1名行跡可疑的林姓男子,欲上前盤查,未料林男竟直接拔腿就跑,在大街與警方上演貓捉老鼠戲碼,雙方追逐一陣後,林不敵訓練有素的員警,體力不支地倒在一處廢棄大樓。警方在林男身上查獲毒品,並發現他是毒品通緝犯,訊後依毒品等罪移送法辦。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表示,繼中派出所2名員警於6日晚間9時許,巡經公園東街與南京二街口,發現1名頭戴鴨舌帽的男子神情緊張,看到警察快速躲進一旁騎樓。警方見狀要上前查看狀況,男子卻立刻往反方向狂奔,還不斷地折返跑試圖甩開員警。

2名員警通知線上警力到場支援,發現男子又藏進附近一處廢墟大樓,男子見警方緊追在後,再次拔腿就跑,但最後氣力用盡,倒在廢墟內的樓梯間,遭到警方逮捕。

▲▼             。(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男子氣力用盡,逃不過警方遭到逮捕。(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警方查驗身分,發現林姓男子(43歲)是今年5月發布的毒品通緝犯,林男自知難逃法網,主動告知員警,隨身包包內留有1包二級毒品。警訊後,將林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毒品通緝案移送法辦。

警方呼籲,近年新興毒品藉由化學結構及包裝不斷改變來躲避查緝,大幅提高危害嚴重性,施用毒品會對腦部中樞神經造成影響,產生妄想及行為暴躁、意識模糊或精神恍惚,嚴重者會造成精神分裂並導致死亡,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販賣2、3級毒品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接觸毒品害人害己,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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