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專區」首月湧上百件檢舉!罰鍰「10倍起跳」賺百元罰上萬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自6月2日修法生效後,文化部「黃牛專區」至今湧入上百件檢舉案件。(圖/文化部)

▲只要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包括綁物販售、以物換票,「有獲利都是黃牛」。(圖/文化部)

記者林育綾/綜合報導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自6月2日修法生效後,文化部「黃牛專區」至今湧入上百件檢舉案件,文化部今(27)日發布新聞稿強調,只要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包括綁物販售、以物換票,「只要有獲利都是黃牛」,罰鍰依面額或定價10倍起跳。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自6月2日修法生效後,文化部「黃牛專區」至今湧入上百件檢舉案件。(圖/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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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牛條款」規定,只要加價轉售,將處以票面金額或定價10-50倍罰鍰。(圖/文化部)

文化部表示,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也就是所謂的「黃牛條款」規定,只要加價轉售,將處以票面金額或定價10-50倍罰鍰。舉例來說,若某場演唱會搖滾區定價6000元,只要有加價出售,每張票就至少要被罰6萬(6000元x10倍),累犯或加價更多則最高有可能每張票被罰30萬(6000元x50倍)。以目前檢舉案件計算,罰鍰總金額已高達千萬元以上,其中有為數不少的案件屬於「只加幾百元卻要付出上萬元罰鍰」的情況。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自6月2日修法生效後,文化部「黃牛專區」至今湧入上百件檢舉案件。(圖/文化部)

▲檢舉黃牛將有獎金。(圖/文化部)

此外,目前網路上大量流竄的售票訊息,其中有很多惡質的賣家實際上手中並沒有票券,卻張貼賣票訊息,讓歌迷付了錢卻拿不到票,常見的詐騙模式包含無法秀出票券確實編號、號稱內部員工可取得票券、用高於市場價格甚至天價賣票、拒絕提供票券確實資訊,以及一次列出多場次且數量多的售票資訊等情形。文化部特別提醒,只要不是從官方認證的管道買票,都有可能是詐騙,歌迷朋友千萬不要受騙上當。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自6月2日修法生效後,文化部「黃牛專區」至今湧入上百件檢舉案件。(圖/文化部)

▲檢舉黃牛所需資訊。(圖/文化部)

文化部進一步指出,不管是「黃牛」或「詐騙」,都是犯法的行為,文化部已與內政部警政署、地方主管機關及警察單位充分合作及分工。在黃牛部分,可向主管機關或透過檢舉專區檢舉,檢舉加價轉售者,獎金以裁處罰鍰的20%核發,最高以10萬元為上限;檢舉掃票,將於案件移送後核發10萬元獎金。而若是遇到疑似詐騙行為者,則請蒐集相關事證向警察機關報案。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自6月2日修法生效後,文化部「黃牛專區」至今湧入上百件檢舉案件。(圖/文化部)

▲文化部提醒,不買來路不明的票。(圖/文化部)

對於黃牛的懲罰,文化部強調,絕對不會輕放,除了持續接受檢舉,也將透過網路巡檢及地方政府查緝取締,不斷追蹤各種不法情況。文化部再次鄭重呼籲所有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也請所有歌迷朋友「不要成為黃牛或詐騙的幫兇」,以正確的購票方式,才能真正展現支持喜愛的歌手。

檢舉黃牛專區:https://noscalper.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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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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