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生性騷免退選「上性平課」 范雲轟:這就侯友宜說的最高標準?

▲▼范雲、蘇巧慧、林宜瑾、劉世芳、吳玉琴舉辦「接住受害人 補上性騷擾申訴機制漏洞」公聽會。(圖/范雲國會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范雲。(圖/范雲國會辦公室提供)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在立法院議場性騷擾民進黨立委范雲,法院判賠8萬元定讞,國民黨21日公布相關懲處結果,認為陳雪生未觸犯排黑條款、無撤銷提名理由,僅需上性平課程。范雲批評,國民黨說要保護性騷擾受害者就是宇宙級笑話,侯友宜才在台大演講時說自己對性騷擾是最高標準,「國民黨對性騷擾的最高標準,應是對性騷擾加害人的最高容忍標準!」

針對陳雪生案,國民黨表示,該案經司法民事判決定讞,並無涉及黨紀部分,亦未觸犯黨內提名規定之排黑條款,故無撤銷提名之理由;而本案係發生於立法院,朝野在議事激烈攻防時肢體碰觸實難避免,惟陳雪生本人也表達其發言確有不妥之處,但也有外聘委員認為,由於雙方具立委身分,且案情發生時皆正執行立委職務,故建議轉請立院黨團加強溝通性平觀念,並請陳雪生接受性平課程。

對於國民黨確定提名陳雪生參選,范雲指出,自己是陳雪生性騷擾案的受害人,要跟國民黨說,「國民黨,你們好噁心,只會拿反性騷擾做政治操作,任憑法院認證的性騷犯傷害台灣國會形象!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才在台大演講時說自己對性騷擾是最高標準!侯友宜,你要出來說話了嗎?國民黨對性騷擾的最高標準,應是對性騷擾加害人的最高容忍標準!」

對於國民黨稱「朝野在激烈議事攻防時肢體碰觸實難避免」,范雲批評,國民黨這委員會顯然連法院判決書,都懶得找看了;她也列舉兩點,第一、肢體性騷擾,成立:陳雪生故意以接近下體之突出腹部,碰觸范雲背部位置,以兩人相對位置及當時姿勢而言,確實有性之意涵,行為已構成性騷擾。

第二、言語性騷擾,成立:經過范雲表明此為性騷擾後,陳雪生表示「用肚子不會懷孕」等語;又於媒體採訪此事時說「我又不是餓死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語。是以女性特有生理現象嘲諷,而與性相關;後貶抑被范雲身為異性之地位、外貌,而屬與性相關之侮辱言論,范雲既然因此感受敵意及冒犯,就應認此為性騷擾。

范雲表示,自己已經公開說過很多次,事發當時及前後,現場完全沒有激烈議事攻防肢體衝突!大家是靜態在佔著主席臺等開議時間到,當時沒有任何一點肢體衝突!從北市府、衛生福利部的行政申訴、訴願,到民事提告、刑事訴訟,一切的調查、判決結果都是:確認陳雪生有性騷擾。

范雲指出,結果,國民黨無視上述內容,繼續提名性騷擾犯,理由竟然是「本案係發生於立法院,朝野在議事激烈攻防時肢體碰觸實難避免」。國民黨無視事實,不斷政治扭曲事實,睜眼說瞎話?國民黨到底還需要多少壓力,才敢承認自己提名的候選人被法院證實故意肢體性騷擾,被受害者抗議後,再加言語性騷擾?

范雲表示,如果連受害者是國會議員,都可以被國民黨用不符法院認定的說詞企圖淡化、護航加害人,那國民黨說要保護性騷擾受害人的小市民,應該是宇宙級笑話了!國民黨這樣的性騷擾防治委員會,這樣的結論,還敢說自己要高標準推動防治性騷擾?實在荒謬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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