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幼兒園餵藥案掀恐慌 教育部發函各縣市促督導「用藥安全」

▲教育部大門。(圖/記者楊惠琪攝)

▲教育部發函各縣市教育局促督導幼兒園用藥安全。(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發生幼兒遭餵食藥物,有8名幼童體內驗出「巴比妥」及「苯二氮平類」等藥物反應,引發全台關注。教育部國教署今(12日)發函各縣市教育局,要求確實督導轄內公私立幼兒園幼兒用藥安全並落實稽查,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若有違法用藥情事,須依規定在24小時內完成通報。

教育部函文指出,依「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規定,為確保幼兒用藥安全,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包括託藥制度、託藥程序及用藥注意事項等,要求各縣市教育局確實督導轄內教保服務機構依規定辦理,並告知幼兒父母、監護人等或實際照顧幼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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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說明,教保人員受幼兒的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者委託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的藥品為限,且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此外,教保人員協助幼兒用藥時,應確實核對藥品、藥袋的記載,並依所載方式用藥,幼兒園若無受到委託,勿私自提供幼兒藥品。

教育部也提醒各縣市教育局,若接獲有違法提供幼兒用藥情事,應要求教保服務機構務依緊急事件處理機制,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0條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規定,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並立即啟動後續調查處理及提供必要協助,以維護幼兒權益。同時也要加強提升教保人員安全教育知能,將用藥安全觀念融入教保活動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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