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北市競選廣告只能掛在「集中佈告欄」 2024大選適用

▲▼選舉廣告,選舉看板,總統大選,蔡英文廣告,親民黨廣告,建物廣告招牌,選舉招牌,社區懸掛物。(圖/記者張菱育攝)

▲台北市於2022年通過「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競選廣告物僅能設置在競選總部、市政府設置的公布欄,其他地方禁設廣告看板,可望適用於今年2024總統立委大選。(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為終結選舉廣告亂象,台北市於2022年通過「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當時預料可在2024年總統、立委選舉時實施。被問到今年是否開始適用?台北市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因為還需要先訂定競選公佈欄管理跟設置辦法,希望6月中下旬能通過,屆時才可照母法規定,設置「集中式選舉公布欄」,讓候選人只能在此掛競選廣告。

台北市議會22日下午進行工務部門質詢,針對「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游淑慧提及,2022年有做大幅度修正,今年又碰上選舉年,是否從今年開始適用?虞積學回應「對,如果趕在今年年底,因為修法後變成設立一個『集中式競選公佈欄』。」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圖/記者李毓康攝)

虞積學說明,按照《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會由建管處設立一個「集中式選舉公佈欄」,以設置在戶外為原則,但目前北市府還要依照母法制定一個競選公佈欄的管理、設置辦法,希望可在6月中下旬通過。

游淑慧追問,這代表目前還沒辦法執行《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因為細節還沒有制定好,那現在是否能掛競選廣告?虞積學直言「現在還不行。」

關於競選廣告物定義,為設在公共設施、建物、車輛等處,且寫有參選人姓名或政黨名稱、參選人或政黨圖像及號次、競選項目或活動名稱、競選標語,含有以上3項都叫「競選廣告物」。

游淑慧提及,現在規定是「三點不露」,可以掛照片、名字,或是掛名字、訴求,但不可以同時有照片、名字與訴求,使現在可以規避「三點不露」,當成形象廣告,但若未來在選舉期間,是不是只能放在公設佈告欄當中?虞積學說明,除了放公設佈告欄以外,還有選舉人自己的辦公室或政黨辦公室。

游淑慧認為,即便未來設置公設佈告欄,但還是要普及化,讓每個地方選民了解選舉資訊,截至今天已到5月底,如果連一個初步辦法都沒有,未來要怎麼來得及公告周知?加上佈告欄的管理單位不只建管處,可能是里辦、衛生局、社會局等單位,應由府級召開會議討論此事。

虞積學指出,已於3、4月請府級長官邀請各個單位,目前初步草案已經出來,現在送法務局幫忙看草案內容,「我們有初步想法,具體想法再跟大家說明。」

最後,游淑慧提醒,現在所有潛在候選人差不多出來了,應該先提醒大家,今年有全新競選廣告物自治條例,而且北市是全國首創,對參選人來說也有實驗性質,成功、爭議與否,就看北市府今年如何執行,倘若今年來不及做,也要告訴外界「真的來不及」,不要一直拖,最後各做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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