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去成功嶺教召!32歲男搬家後故意不申報 遭判刑2個月

▲▼教召、教召令、教育召集。(圖/記者陳俊宏攝)

男子不想去成功嶺教召,搬家後故意不依規定申報新居住所。(示意圖/資料照/記者陳俊宏攝)

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32歲男子為了躲避教召,搬家後故意不依規定申報新居住處,導致教召令無法送達。起訴後,台中地方法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書指出,男子明知有接受召集之義務,於居住處所遷移變更後,無故不依規定申報,導致台中市後備指揮部所發、指定男子應於2022年到成功嶺營區報到的教育召集令,只能送到舊住處,無法送達給本人。

男子接受偵查時坦承不諱,法院認為男子造成國防機關未能達成對兵役之有效管理,影響國家防衛機制之正常運轉, 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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