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爸不能拿錄音檔 因法規受限!他翻出消防局「雙標鐵證」打臉

▲▼恩恩爸求81分鐘音檔「身心俱疲」 問新北市府:正常溝通這麼難嗎?。(圖/翻攝恩恩爸臉書)

▲恩恩爸淚求通聯紀錄要真相。(圖/翻攝恩恩爸臉書)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中和2歲男童恩恩案持續延燒,針對為何不能讓恩爸將音檔帶回家,新北消防局解釋,受限政府資訊公開法、通訊保障法,無法提供錄音檔,但可派專人隨時送錄音檔供恩爸聽取比對。對此,網紅音地大帝就翻出2021年新北消防局就曾公開一段影片,是小女孩報案的聲音檔,揪出消防局「雙標鐵證」。

「新北消防發爾麵 」於2021年12月16日發表一則影片,一名國小女童目睹民眾在公車上摔倒,冷靜撥打119報案,消防局讚揚女童的舉動,將電話錄音PO上網,還拍出小女同站在公車旁等待救援的畫面,「雖然報案那頭是稚嫩的聲音,冷靜,不疾不徐的提供正確資訊,讓受理案件人員清楚了解狀況迅速派出人車,拯救性命,孩子妳好棒,謝謝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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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音地大帝」轉發該篇貼文狂酸,「對宣傳有利的時候,就沒有聲紋跟隱私權的問題喔!」打臉之前消防局所說的「受限政府資訊公開法、通訊保障法,無法提供錄音檔」。

貼文一出,引起網友討論,「對自己不利的才不敢公開」、「這一巴掌打的超響」、「所以其中必有詐,老是用隱私權做藉口」、「公關真的100分」、「這一定有鬼啊」、「就算有隱私疑慮,也可以變音處理」、「有好聲紋跟壞聲紋?」「要宣傳用的當然沒問題」。此外,民進黨新北市黨部執行委員李宇翔也在底下留言,並標記新北市長侯友宜「再躲啊!」

針對為何不能讓恩爸將音檔帶回家,新北消防局指出,無法提供錄音檔拷貝帶回,主要是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有敘明,政府資訊屬於「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或著作權人之公開發表權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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