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打2劑擴大到26類場所!郵差、外送員、賣場收銀員都在列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宣布強制完整接種類別再擴大,包括第1、2、3、7類、殯葬業、外送員、賣場收銀員、郵差、國籍航空機組員等都在名單中。

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權管場所場域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屬於維持醫療及防疫量能者、高接觸風險工作者、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即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1、2、3、7類對象),以及矯正機關、殯葬場所工作人員等,因工作或服務性質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特性,將強化疫苗接種規範。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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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圖/指揮中心提供)

陳宗彥表示,上述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權管場所場域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最晚應於110年12月17日前接種第2劑疫苗);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倘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滿14天,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若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新進人員並應於首次服務前,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新進人員並應於首次服務前,增加1次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指揮中心強調,為確保相關場所場域人員自111年1月1日起皆能符合上開規範,各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將加強督導,請相關場所場域鼓勵未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儘速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2劑疫苗。

▲▼強化部分場域人員接種疫苗1。(圖/指揮中心提供)

▲▼強化部分場域人員疫苗接種規範。(圖/指揮中心提供)

▲▼強化部分場域人員疫苗接種規範2 。(圖/指揮中心提供)

▲▼應完整接種疫苗各部會業管場所場域工作及從業人員。(圖/指揮中心提供)

▲▼明年元旦前應完整接種疫苗人員名單。(圖/指揮中心提供)。※點圖放大

▲▼應完整接種疫苗各部會業管場所場域工作及從業人員。(圖/指揮中心提供)

▲▼應完整接種疫苗各部會業管場所場域工作及從業人員。(圖/指揮中心提供)

▲明年元旦前應完整接種疫苗人員名單。(圖/指揮中心提供)※點圖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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