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2015年有媒體以「黃國昌謊言被戳破」為題報導,指前立委黃國昌的岳父高熙治在中國投資上千坪廠房,黃卻對外謊稱岳父買地僅用來「養雞鴨、種果樹」,黃認為報導不實提告,今年3月最高法院判被告媒體須賠償50萬元及登報道歉,黃國昌11日表示,看到媒體刊載的道歉啟事,完美地詮釋了何謂「欲蓋彌彰」。
道歉聲明今刊出,卻只占半個版面中的一小部分,黃國昌感嘆,看到媒體刊載的道歉啟事真的好笑,曾培育相當多優秀媒體人的媒體,如今卻一路墮落,「這份道歉聲明,能算是遲來的正義嗎?」
貼文一出,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以後告他們還得限定字體要幾號字」、「其實空白太多更容易引人注意啊!」、「要不要乾脆在半版的篇幅角落附上一個道歉聲明QRCODE」、「這樣不是更顯眼?」、「反而會更讓人想注意看在寫什麼」、「這設計連聶永真都自歎不如」、「大街罵人小巷道歉」

▲媒體道歉啟事僅占版面一小篇幅。(圖/翻攝黃國昌臉書)
黃國昌2015年參選立法委員時,有媒體以「養雞種樹?黃國昌謊言被戳破」為題報導,但黃的岳父高熙治未曾在中國投資上億元,報導所稱高熙治任負責人的龍口熙隆汽車配件有限公司則於2010年間因從未營運遭註銷登記,所謂農業園區實為果園及農舍,並無大型廠房等設施。
然而,報導中的照片為「龍口市水利建築安全工程有限公司」,與黃國昌和家屬無關係,黃國昌認為,這篇報導讓讀者誤以為黃的岳父在山東投資、黃說謊,不法侵害他名譽權,因此求償500萬元,並要求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啟事。
高院認為媒體報導張冠李戴,使用的兩張照片一看就知是龍口市水利公司,與熙隆公司毫無關聯,卻用組合方式刊登,未盡真實報導義務,判媒體應賠償50萬元並登報道歉。被告再上訴,但被最高法院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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