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孕婦產檢「驗出愛滋病」!絕望引產…7天後得知醫院搞錯了

▲懷孕,超音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孕婦產檢被告知染愛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當看到HIV抗體確證檢驗報告單上「HIV抗體陰性」結果後,四川一林姓人妻止不住哭了出來,哭,一方面是終於放心了,自己沒有感染愛滋;一方面是終身遺憾,腹中胎兒已在幾天前引產了。她認為,這一切,與醫院操作不當有關,「還未確診就讓我吃下母嬰阻斷藥,這讓我覺得,自己就是愛滋病患者。」

據《封面新聞》報導,兩個月前,36歲的林女還沉浸在即將再次當媽媽的喜悅中,這是她和丈夫的第二個孩子,由於高齡加上此前有過自然流產的經歷,她格外小心。

6月3日,林女前往成都都江堰陽都超聲波專科醫院(以下簡稱「陽都醫院」)做檢查,這是丈夫江先生(化名)每年複查的醫院,離家也近,「當時懷孕三個月,想了解下胎兒的情況。」

在醫院做完超音波後,醫生告訴她可以免費做全血檢查。讓林女沒想到的是,檢查結果顯示,HIV抗體乳膠法檢測為陽性。這是林女第一次將愛滋病與自己聯繫到一起,「醫生跟我說他們不能完全確診,還需要去其他醫院。」

當天下午4點左右,在接到醫生電話後,林女再度前往陽都醫院,「醫生說,我這個是疑似愛滋,她剛去婦保院給我拿了藥。」林女口中的「藥」,就是母嬰阻斷藥。據她回憶,當時,醫生還拿出一份《預防愛滋病母嬰傳播藥物服用及採取相關措施知情同意書》讓她簽字。「整個人已經懵掉」的林女簽了字,吃下了藥。

4日中午,林女再次接到醫生電話,讓她24小時內到成都市公共衛生臨床醫療中心做複查。6月11日,也就是5個工作日後,林女HIV抗體確證檢驗報告單,上面顯示「HIV抗體陰性」。

然而,就在6月5日,她已去醫院做了引產,「他們又是讓吃藥,又是催著我們去成都做確認,讓我覺得我就是愛滋病患者了,孩子如果生下來肯定也是……。」

▲▼女護士歧視愛滋病患者的言論引起熱議。(圖/達志示意圖)

▲林女質疑醫院的責任。(示意圖/達志示意圖)

如今,拿著「HIV抗體陰性」的報告單,林女總會不斷想起結果出來前那難熬的一周。疑似HIV陽性的消息,讓結婚12年的夫妻倆有了隔閡,「彼此都覺得自己是本分的,肯定是對方做了什麼。」江先生說,直到最終複查結果出來,兩人才緩和了關係。

可林女高興不起來,愛滋病是排除了,可腹中胎兒也沒有了。她認為,這一切,陽都醫院存在責任,「當時我還沒有確診,為什麼就讓我吃母嬰阻斷藥?」

7月15日,全程參與此事的曾姓醫生表示,HIV初篩確實存在「假陽性」的可能,當時在告知林女結果時,也有明確說是「疑似」,而在得到初篩陽性的結果後,她按照規定上報了當地三病管理辦公室,接下來的吃母嬰阻斷藥、讓孕婦在24小時內到成都市公共衛生臨床醫療中心複查,「也是上報後,按照指導進行的。」

對於林女失去孩子一事,曾醫生表示,自己也曾進行過勸阻。6月5日上午,她發了4條訊息讓林女等到5個工作日後複查結果出來再做決定。對此,林女回覆稱,「壓力大,要不還是算了。」

都江堰市防禦愛滋病母嬰傳播管理辦公室處證實了曾醫生關於操作流程的說法,工作人員表示,陽都醫院對該孕婦進行了HIV初篩和複檢,均顯示有反應。一份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在2021年5月7日發布的《關於印發〈四川省預防愛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工作實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要求,對所有孕婦提供「逢孕必檢、逢陽必阻」。

此外,該工作人員也提到,在林女簽署的《預防愛滋病母嬰傳播藥物服用及採取相關措施知情同意書》上,注明了「本人及所監護嬰兒自願服用抗逆轉錄病毒藥物(包括已臨產,經快速實際檢測出現過陽性反應,且不能及時得到愛滋病病毒抗體檢測確證試驗報告的情況)」。

「從臨床專家給出的建議來看,是包括但不限於以上情況,強調早發現、早幹預,」該工作人員表示,林女馬上孕中期了,所以在其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建議早期服用抗病毒藥物,「是在告知抗病毒治療和預防母嬰傳播的有關事項、自願簽署《預防愛滋病母嬰傳播藥物服用及采取相關措施知情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後服用的抗病毒藥物。」

不過,一位長期從事愛滋病機會性感染及抗病毒治療的感染科專家卻有不同觀點,她認為,在孕早期不建議在未確診前吃母嬰阻斷藥,「林女的情況,懷孕3個月,有足夠的時間在確診後再進行干預。」

目前,都江堰市衛生局已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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