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酷網涉侵權 前LINE TV執行長劉于遜成首例APP盜版判刑定讞

▲▼LINE CONVERGE記者會,LINE TV執行長劉于遜。(圖/記者林敬旻攝)

▲LINE TV前執行長劉于遜,因涉及侵權遭判刑定讞。(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歐酷網路推出追劇神器「電視連續劇2」等APP,但未取得合法授權就把多部熱門韓劇、電影納入播放選單,並透過插入廣告獲得收益,遭業者一狀告上法院。歐酷網董事長、前LINE TV執行長劉于遜遭起訴後,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改判有期徒刑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劉于遜成為國內首宗APP盜版有罪判決定讞案例。

本案乃因熱門韓劇「任意依戀」及「W 兩個世界」的享有我國專屬公開傳輸權的「科科公司」,發現歐酷網2013年11、12月間,開發、上架的APP「電視連續劇2」、「電視連續劇3」,這些APP是透過程式自動抓取第三方網站之影音連結,讓使用者可以連結至外部網站觀看影片,節省使用者搜尋影片路徑之時間。但2016年7、8月間,這些APP將這兩部韓劇連結至Youtube或Dailymotion平台,並列入節目表中,讓使用者可以選取。「科科公司」不滿,一狀告上法院。

檢警偵辦後,對歐酷網的負責人劉于遜、技術長翁瑞廷以及歐酷網公司,依照違反《著作權法》等罪,提起公訴。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該網站、APP實際上並無存取、下載外部網站資料,僅單純提供簡化搜尋、優化播放,且提供超連結或提供嵌入式超連結之運作模式,實際上均僅係提供外部原始已存在足以供不特定大眾瀏覽、播放各該著作之路徑,並非對著作人之著作增加、助益侵害其著作權之方式(即非對「新公眾」傳輸),實則係提供公眾接近使用(access)他人著作之途徑,自與公開傳輸之原始定義不同。」故判決劉于遜等人無罪。

案件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雖然仍認定「超連結」方式並無涉《著作權法》「公開傳輸」等罪行;但改認定劉于遜等人的行為,「成立非法公開傳輸罪之幫助犯」。最後智慧財產法院改將劉于遜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翁瑞廷改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歐酷網公司判罰金10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5日駁回上訴定讞,劉于遜成為國內首宗APP盜版有罪判決定讞案例。

劉于遜等人不僅本案遭判刑定讞,他們也以相同手法將三立電視台製作的連續劇放在APP上,也遭三立提告,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有罪,但上訴最高法院後,日前遭撤銷,目前由智慧財產法院進行更一審中。此外,劉于遜在OTT新創公司巧克科技(CHOCO TV),2018年間與LINE TV正式合併,該公司獲得韓國NAVER、日本LINE公司投資千萬美元,劉于遜也擔任LINE TV執行長;但因相關侵權案件遭判有罪,劉于遜去年閃辭LINE TV執行長。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