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客運詐領補助!公總「怒討2.3億」 3/1前交還款計畫

▲桃園客運前董事長吳運豐詐領公路總局1244萬餘元助款,桃園地院3日判處2年有期徒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桃園客運在2016年間涉嫌詐領公路總局補助款1244萬餘元,前董座吳運豐等人依詐欺與偽造文書等罪嫌被桃園地檢署起訴,桃園地院3日宣判,吳運豐被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2年,總經理楊世勛勳判處1年10月,緩刑2年,其餘同夥判分別遭判1年2月至1年8月,其餘6人無罪,本案還可上訴。檢警調查,桃園客運公司在2016年間有購車需求,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汽

▲桃園客運詐領補助款。(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桃園客運在2016年間涉嫌詐領公路總局補助款1244萬餘元,公路總局除撤銷原定要給桃園客運的所有補助外,另也將追回85輛車的補助款,金額高達2.3億元,限桃園客運3/1前提出還款計畫。

檢警調查,桃園客運公司在2016年間有購車需求,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汽車客運車輛汰舊換新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客運業者購置車輛時可檢附資料,由公路總局依合約金額,按比例核撥補助款,桃園客運在2016年11月22日在公司會議室舉辦議價會議,討論後由雲從龍公司得標,採購10輛大客車、75輛低底盤公車共計85輛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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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桃客為領取較高補助款,於同年11月間,由總經理楊世勳引介,邀集雲從龍公司楊姓負責人到桃客公司董事長辦公室密商,吳運豐、楊世勳等人商議將購車價格提高,可使桃園客運向主管機關取得較高額度購車補助款,遂與雲從龍公司楊姓負責人、蔡姓業務人員合議,製作浮報為3億5626萬元購車款的不實購車契約,向公路總局詐領高達1244萬餘元補助款,再透過車體廣告租賃契約與協議書,將款項轉回桃客帳面,桃檢偵辦後將吳運豐等11人依偽造文書、3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

公路總局新竹監理所表示,遭浮報的案件為105年汰舊換新補助案,桃園客運浮報購車金額,公路客運部分共計有25輛,總計金額為4379萬,目前已發函要求桃園客運繳回該補助款。

另外加上桃園市政府所管轄之60輛市區公車補助款,金額共達2億3010萬元,新竹監理所已要求桃園客運於3/1前提交還款計劃,並全數繳回補助款。這次為首次發生並且撤銷補助,金額也創下歷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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