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載傳播妹…車內突點檯「秒爬副駕硬上」!鬼扯:感覺來了

▲▼示意圖,性侵,絕望,暴力,家暴,恐懼,情緒,暗,害怕,強姦,虐童,虐待,社會。(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經營傳播業的李姓男子,開車載旗下小姐涼涼下班時竟趁機伸狼爪猥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經營傳播業的李姓男子,明知旗下小姐涼涼(化名)只陪酒不賣身,但一日工作結束後,他竟以「點檯抵債」為由,未經涼涼同意,在車內對她強制性交得逞。涼涼返家後一見男友馬上爆哭,事件因此曝光,而法院近日判決出爐,李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涼涼2019年3月初成為李男旗下的傳播小姐時,有先向李借款1萬元,由於她事後僅先還款8000元,同月24日發薪日當天,李男便在車內向涼涼提議以「點檯」方式來抵銷剩餘2000元債款,接著,他還沒等到涼涼同意,就直接在車內從駕駛座爬至副駕,將身體強壓在涼涼身上開始親吻,並伸出手摸胸撫臀。

過程中涼涼一直反抗還試圖推開,但李男卻獸性大發,指侵後又脫下長褲及內褲不斷詢問「要不要做」。涼涼掙扎許久才順利脫逃,返家後因不停哭泣,男友驚覺事態嚴重,經詢問後才趕緊帶她至警局報案。

法庭上涼涼表示自己當天穿連身裙、高跟鞋,上車後以為李男只是單純要載他回家,沒想到途中對方卻突然問能不能點她的檯,聲稱可以抵2000元欠款,「我當下沒有同意,僅不經意回了一句『嗯』」,她心想,正常來說客人點檯不能摸胸部或下體, 最多只可以接受搭肩,或手在腰部,怎料過沒多久,李男就開始一連串猥褻行為。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辯稱自己並未違反涼涼意願,對方甚至有回親,並說會有一連串舉止都是「自然發生」、「感覺來了」。法官認為,2人既然沒有任何仇恨,涼涼應無誣陷動機,且從她手指抓傷的情況來看,顯然她有掙扎、明確表達拒絕性交,故審結不採信李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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