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醫師、女子猝死遭疑新冠肺炎…結果出爐!法務部訂「相驗解剖SOP」

▲家屬拿出女子死亡證明,死亡方式竟是不詳,甚至還不准家屬火葬。(圖/記者邱中岳攝)

▲家屬拿出女子死亡證明,死亡方式竟是不詳。(圖/記者邱中岳攝) 

記者許力方/綜合報導

台北市65歲陳姓內科醫師26日因未準時到院看診,被女兒發現猝死在淡水獨居租屋處,他生前曾有發燒症狀,另外一名北市38歲女子發燒後不明原因猝死家中,網傳兩人是感染新冠肺炎致死。台北地檢署27日請法醫針對女子遺體採檢送交疾管署疑似相驗案件,最終結果均為陰性。對此,法務部制訂「法醫相驗解剖通報SOP」以降低風險,並兼顧家屬權益。

台北65歲台大免疫科醫師,26日被發現猝死家中,由於他先前曾和院方表示自己曾發燒,家人懷疑是否感染新冠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8日表示,採檢結果出爐,該名醫師與另一名猝死女性皆為「陰性」,民眾無須過度恐慌。執行官周志浩表示,法醫有其專業,依據專業判斷行使法律職權,一旦懷疑有傳染病疑慮,法醫可以採取檢體,請求防疫單位協助檢驗,以前相關傳染病就已經有支援過,至於該起個案會請法務部法醫主管機關進一步瞭解。

法務部表示,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9條規定:「法醫師檢驗、解剖屍體,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應立即採行必要之感染控制措施,並報告當地主管機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各地檢署處理死亡相驗案件時,若發現個案生前有疑似感染疑慮,應依上開規定通報各地之衛生主管機關。

▲家屬拿出女子死亡證明,死亡方式竟是不詳,甚至還不准家屬火葬。(圖/記者邱中岳攝)

針對可疑個案進行相驗時,由法醫先採集咽喉檢體並依程序迅速送驗。檢驗結果如為陰性,則由檢察官進行後續相驗或解剖程序;如為陽性,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0條規定進行火化等適當程序。

全民防疫時期,法務部要求所屬堅守政府防疫陣線,落實執行「法醫相驗解剖通報及處理流程」,不讓任何破口產生,同時也會秉持政府一體,防疫優先的原則,與衛生福利部疾管署合作分工相關通報及採驗程序,並督導檢察機關妥速進行上述相驗程序,且應適時與家屬詳盡說明,兼顧防疫必要及家屬需求,共同防止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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