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吳亞芝洩密給詐團男友!職務法庭判罰俸10月 金額約百萬

▲司法院外觀▼。(圖/記者屠惠剛攝)

▲桃園地檢署女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協助詐團律師男友,遭懲戒法院判處罰俸10個月。(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地檢署女檢察官吳亞芝,因為傳送未經公開的書類資料給擔任詐團律師的男友朱一品,而朱一品又因捲入詐團律師案遭起訴,監察院因此彈劾吳亞芝,法務部也將吳亞芝送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審理後,26日判決罰俸10個月,金額約上百萬元。可上訴。

本案因台北地檢署偵辦某起詐欺車手團案件時,發現有部分被告應訊內容詭異,原來是以鄭鴻威為首的辯護律師團,除了介紹不少學弟、妹一起幫詐團車手辯護外,疑似利用陪同偵訊,或是被告遭聲押後律師閱卷機會,取得案件內容以及後續偵查方向,再透過有加密機制的telegram,回報給鄭鴻威或詐團首腦。檢方鎖定涉案的律師屬於不同事務所,主要執業地點分別在台北、桃園、台中、台南等地,深入調查後,將包括鄭鴻威在內的16名律師提起公訴,其中一名律師即為朱一品。

而朱一品的女友為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檢方偵辦期間,發現吳亞芝非公務使用「書類系統」查詢資料,並將未公開的書類資料傳給朱一品,吳亞芝雖未遭刑事追訴,但監察院調查後,認為她在監控鄭鴻威的LINE群組「琦勝和他的快樂組員」派案後,鼓勵朱一品加入詐團律師團,並搶接詐團案件,甚至還傳送未公開的資料給予朱一品,行為不當,因此對她提出彈劾,並送懲戒法院議處,並建請免職。另外法務部也將吳亞芝送職務法庭議處。

本案於職務法庭審理時,吳亞芝否認這個群組是「派案群組」,宣稱本群組為2020年受訓後成立,僅為聊生活、律師瑣事的群組。另外被說鼓勵男友加入詐騙圈,是她跟男友的私密用語,用字遣詞不精確,其實只是鼓勵男友多接案,並非要求他加入詐騙集團工作。

全案於26日宣判,職務法庭判決將吳亞芝罰款,數額為月俸給10個月,大約為1百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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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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