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6月上路!代僱駕駛怒了號召圍政院 「不排除申請國賠」

▲▼抗議惡法,萬名Uber司機上凱達格蘭大道陳情。(圖/記者李毓康攝)

▲抗議103-1惡法,萬名Uber司機曾上凱達格蘭大道陳情抗議。(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交通部宣布《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一(Uber條款)將於6月初上路,對此,網路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怒批政府要他們轉入計程車,根本是給死路一條,交通部修法諮詢全是假,根本未納入小客車租賃業任何意見。自救會也將號召駕駛周三下午赴行政院抗議,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出來面對,並要交通部兌現419對自救會的承諾,停止已不符需求的103-1修法。

網路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司機們的訴求非常明確,就是大家想繼續做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因為這是有競爭力的,交通部現在公告說6月Uber條款要上路,還要協助代僱駕駛轉入計程車,這根本是給大家一條死路。他說為什麼平台司機寧願繳所有稅金也不願意開計程車,就是因為傳統計程車營運模式讓空車率過高、時薪過低,交通部現在的做法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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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輛Uber司機不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修正,集結上凱道抗議。(圖/記者李毓康攝)

▲網路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將再度號召司機赴行政院抗議,要求交通部停止已不符需求的103-1修法。(圖/記者李毓康攝)

自救會周三將號召代僱駕駛赴行政院門口抗議,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出來面對,自救會表示,APP叫車服務已是趨勢,交通部應該停止已不符需求的 103-1修法,增訂網約多元小客車新業態,納管網路叫車平台業者,而不是叫Uber都改成計程車車隊。

李威爾也指出,當初駕駛貸款買車、與租賃業者合作做營運,是2年前交通部說可以的,但2年後一樣的政府居然為了計程車業者的利益,硬用一條法規要讓Uber司機無法營運下去。他說,這是政府錯誤的決策,應該負起對人民的交代,因此自救會不排除將依《公務人員瀆職辦法》申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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