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iPhone7「福利品變拼裝機」 消基會:應立即送原廠檢測

▲張小姐網購手機卻買到「拼裝機」,怒而向消基會投訴。(圖/記者陳玉攝)

▲張小姐網購手機卻買到「拼裝機」,怒而向消基會投訴。(圖/記者陳玉攝,下同)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台中張小姐去年1月間在知名網路商城購買iPhone7「福利品」手機,使用後出現螢幕凸起、電池過熱問題,送回原廠維修時被告知「整支手機都是拼裝的」,憤而向消基會投訴;消基會表示,業者包裝賣拼裝機,已涉詐欺,廠商和經銷商都需要負起損害賠償責任,而供應商25日也同意退費,但對福利品為何變成拼裝機,不願說明。

張小姐表示,去年1月在知名網路商城看見iPhone7 128G售價為1萬6400元,網頁說明該手機為福利品,又為「整新品」、「整修品」,商品來源多是經退換貨整新的商品、因活動或宣傳而開封的機器、各通路過期庫存商品、賣場展場的展示機。因當時iPhone7 128G市價約2萬5500元,張小姐認為價格優惠,又是知名網路商城有保障,因此下標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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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記者陳玉攝)

▲iPhone7原廠手機(左)和拼裝機(右)放在一起比較,顏色明顯不同。

未料,張小姐購買不到1年,手機螢幕凸起、電池過熱等問題將手機送回原廠檢修,卻被告知整支手機都是拼裝的、外殼非原廠、螺絲不合用脫落等問題,張小姐認為既然是拼裝機,業者應退費,但業者說「消費者購買已近1年無法退費」,只能補助電池維修服務,讓張小姐不滿,向消基會投訴。

消基會指出,該購物平台及供貨商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及民法第92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而供應商25日已同意退費給張小姐,但面對媒體致電詢問「為何福利品會變成拼裝機」,供應商則說不清楚、不方便,不願再多說明。

消基會中區分會前主委唐真真也呼籲,消費者若網購iPhone手機,可花300元送原廠檢測是否為福利品或整新品,除確保手機零件確實為原廠製造,也能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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